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從事船運生意的吳文俊最近既痛心又煩心,他船上的一位船員因事故意外身亡,而賠償問題又遲遲得不到解決。這起意外事故的責任,到底該由誰來承擔呢?


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4月7號上午10點左右,吳文俊手下的一位船員買菜回來,不小心把一袋菜掉落進了浮吊與大船之間的江水裡。雖然當時周邊別的船員都讓這位船員不要探身下去撈菜,但是這位船員還是冒險去撈。而當時江面上風浪也大,浮吊是處於不停的晃動之中的,正當這位船員探身撈菜的時候,浮吊靠向了大船,船員被夾在兩船當中,當場不治身亡。


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吳文俊帶記者來到江邊,看到有浮吊在作業,而浮吊的主要功能就是把大船上的貨物駁載到小船上去。


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求助人 吳文俊

浮吊是一個卸貨的工具,大船進不了內河,一定要經過浮吊。當時我們僱傭的這個船員下去買菜的,買菜就是回來的時候在浮吊上面上大船的時候,菜掉到水裡了,他從上面去撈菜的,就出了一個意外。


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事故發生之後,吳文俊先行給了死者家屬25萬元,回老家料理後事。至於後續的賠償,吳文俊表示,該他們承擔的,他們也絕不逃避,但浮吊管理方也應該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他覺得,每個浮吊上都應該有要有安全員負責監督。此外,如果大船與浮吊之間的縫隙配備了安全網,也許也就不會發生這個意外。吳文俊認為,浮吊方的防護措施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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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人 吳文俊

當時這個安全人員要是在旁邊阻止一下,也許這個事情不會發生。假如要是有個安全網,這個菜也不會直接掉到水裡。


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記者到負責管理浮吊的南通市水上砂石物資交易市場瞭解情況,法人代表劉文保回應了吳文俊提出的責任問題。他說,浮吊作業並沒有需要安裝安全網的規定。浮吊和船體之間是明確禁止人員逗留的,這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識。這位船員已經幹了六年多了,應該明白這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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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水上砂石物資交易市場法人代表 劉文保

需要配備這個安全員,安全員有的,我們的安全員是負責我們安全生產的。他買了菜上去是途徑我們船的尾部,也沒看到他,是非作業區域,他是從船的尾部上去。


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劉文保表示,事故發生之後,他們立即組織搶救,並且配合水上公安的調查工作,對於發生這樣的意外,他們也很痛心,關於責任認定,他們會接受相關司法部門認定。那麼,這起事故的責任究竟該如何認定?誰該對此負責呢?記者諮詢了幫忙律師。


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幫忙律師 陸雷

這個事情在三方都有一定的責任。那麼具體責任到底怎麼分配?可能要由法院最終來進行裁決。由於這個案件屬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案件的一個受理範圍,我估計應該是要由我們海事法院來受理,當然這個案件還有一個特殊的地方,就是究竟這裡面是否還有其它的工傷類的一些糾紛在裡面,我認為還要調查一下。



船員命喪兩船之間 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在記者採訪的時候,不管是吳文俊,還是南通市水上砂石物資交易市場法人代表劉文保,都跟記者提到當時這名船員在撈菜的時候,已經被同行提醒,讓他不要冒險。但是不知為何,這名船員還是不顧勸阻,最終能夠導致了悲劇的產生。也許是一時的僥倖心理,但是不管怎樣,安全生產時刻不能放鬆,這跟弦也應該牢牢繃緊。一次次極其深刻的血的教訓不斷警示我們,安全生產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工作中了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都應該銘記“生命高於一切”,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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