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疾控體系建設!中國各級 CDC 以科研職責為主

中國疾控體系建設!中國各級 CDC 以科研職責為主

目前,全國擁有 3500 個各級疾控中心,從國家到地方,共分四級疾控體系——國家、省、 市,以及縣區級疾控中心。圖為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中國小康網 獨家專稿

記者 麥婉華

近日,《小康》記者對中國各級疾控中心的相關狀況進行了梳理。從中可見,各級疾控中心職能有所區別。但總體來說,疾控中心肩負科研職責,並提供技術支撐和諮詢建議。

2月27日,鍾南山院士一番關於疾控中心的建議,讓中國的各級疾控中心成為了社會焦點。“我們的CDC(疾控中心)地位太低了——CDC只是一個技術部門,而且是衛健委領導下的事業單位。CDC的特殊地位在國內沒有得到足夠重視。所以CDC地位要提高,而且要有一定的行政權。”鍾南山說。

究竟,中央、省、地市、縣市區各級疾控中心目前的架構建設情況如何?各級疾控中心有哪些職責,以及它們的單位性質、人員配備是怎麼樣的?近日,《小康》記者對中國各級疾控中心的相關狀況進行了梳理。

承擔科研職責,提供諮詢建議

疾病控制中心一詞來自美國主管國家疾病預防控制的業務機構,現更名為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簡稱CDC或CDCP)。目前,我國已建立“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hina CDC)”,並且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相應的分支機構,它可分為省級、地/市級、區/縣級CDC。

先從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中國疾控中心”或“中國CDC”)說起。它是由政府舉辦的實施國家級疾病預防控制與公共衛生技術管理和服務的公益事業單位。

從歷史層面來說,中國疾控中心前身可追溯到1983年。原衛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成立中國預防醫學中心。1986年,中國預防醫學中心更名為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直到2002年1月23日,在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衛生部工業衛生實驗所、中國健康教育研究所等基礎上,組建成立了中國疾控中心。目前,中國疾控中心擁有2000餘名工作人員。

因為是脫胎於預防醫學科學院,底子是個研究機構,其業務強項,主要是圍繞重大疾病的研究、預防和控制。如今中國疾控中心下屬的幾個大所和中心,就是圍繞幾大類型的疾病佈局設置的——如傳染病所(針對細菌性傳染)、病毒病所、寄生蟲病所、性病艾滋病中心、結核病中心、職業病所等。

然而,中國疾控中心成立不到一年,2003年“非典”疫情來襲。當時中國疾控中心還是在病原體識別、疫情預警方面鮮有建樹的疾控。而且,也因設立不久,並未受到過多指責。“非典”之後,各級財政給予全國疾控體系鉅額的預算投入。很多都化作了各種樓所、實驗室、信息化網絡和設備等基礎設施。

那麼,如今的中國疾控中心職能如何?記者獲悉,歸納起來就是疾病預防與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疫情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干預、實驗室檢測檢驗與評價、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技術管理與應用研究指導。由此可見,中國疾控中心更多是科研職責,並提供技術支撐和諮詢建議。

不同級別疾控中心的職能區別

記者瞭解到,目前省、市、縣三級的疾控中心總計達3500餘個之多,在全國擁有19萬人之眾。雖然,不同級別的疾控中心職能是有區別的。但歸納起來,各級疾控中心職能還是科研職責為主——開展實驗、進行檢測、作出分析等。

例如,省級疾控中心包括以下職能:開展免疫學、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實驗;細菌、病毒、黴菌及其他微生物培養分離鑑定,生物恐怖、中毒事件微生物培養分離鑑定;食品、水、空氣、涉水產品、化妝品等的微生物檢測,消毒滅菌效果檢測,健康相關物品微生物檢測;寄生蟲病中間宿主的種群鑑定和密度測定,寄生蟲病中間宿主和蟲媒的抗藥性測定。

作業場所、公共場所、生活居住環境有毒有害因素的相關實驗;食品、化妝品、涉水產品的安全性檢測,消殺產品和衛生產品衛生質量分析,健康相關物品材料的安全性和衛生質量分析;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檢測,食物中毒、職業中毒、農藥中毒事件毒物分析;化學汙染事件因素檢測分析,核恐怖、放射汙染事件因素檢測分析;急性、亞急性、亞慢性與慢性毒性試驗,刺激性與過敏性試驗、致癌與致畸毒性試驗;營養與保健食品功能評價,化妝品功能評價,其他健康相關物品有關功能評價等。

地市級疾控中心的職能更少一點,其職能包括:開展免疫學、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實驗;常見細菌、病毒、黴菌培養分離鑑定;生物恐怖、中毒事件微生物培養初步分離鑑定;食品、水、空氣、涉水產品、化妝品等的衛生質量檢測;消毒滅菌效果檢測,健康相關物品微生物檢測;寄生蟲病病原學檢測,寄生蟲病中間宿主的種群鑑定和密度測定,寄生蟲病中間宿主和蟲媒的抗藥性測定。

作業場所、公共場所、生活居住環境有毒有害因素的相關實驗;飲用水和水源水質分析;食物中毒、職業中毒、農藥中毒事件毒物及化學汙染事件因素檢測初步分析等。

縣區級疾控中心的職能最少,其職能包括:開展免疫學、生物化學實驗,細菌培養分離鑑定;常見中毒事件微生物培養初步分離;食品、水、空氣、涉水產品、化妝品等的微生物檢測,寄生蟲病病原學檢測;寄生蟲病中間宿主的種群鑑定和密度測定。

作業場所、公共場所、生活居住環境有毒有害因素的相關實驗;飲用水和水源水質分析;常見毒物和化學汙染因素的初步分析等。

由此可見,各級疾控中心都有的職能是開展免疫學、生物化學的實驗,以及關於細菌培養分離鑑定,常見中毒事件微生物培養初步分離等。因此,在本次疫情中,有的縣一級疾控中心也啟用了核酸檢測(PCR)實驗室,在當地即可進行新冠病毒的核酸檢測。

(《小康》·中國小康網 獨家專稿)

本文刊登於《小康》2020年4月中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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