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府谷縣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
(2020)年第023號
為切實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加強信用機制建設,本院在執行(2020)陝0822執恢70號案件過程中,經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本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決定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2020)陝0822執恢70號案件被執行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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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孫文波,男,1974年11月19日出生,漢族,住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身份證號碼:612723197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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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劉金星,男,1978年08月20日出生,漢族,住陝西省府谷縣孤山鎮,身份證號碼:61272319780820****。
被執行人:郭豔,女,1982年02月12日出生,漢族,住陝西省府谷縣孤山鎮,身份證號碼:61272319820212****。
以上被執行人需履行債務本金1090236.8元及利息,並承擔案件受理費及執行費。
凡向本院舉報本院未掌握的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使案件得以執行到位的,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5%予以獎勵。
以上獎勵均已最先舉報並經查實的為準,並財產變現後30日內支付。本院對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信息和財產線索予以保密。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本期懸賞公告有效期為2020年04月15日---2020年06月15日,接受舉報時間為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03:00-05:30。舉報電話:0912-8731441、8722110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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