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或將試點“人才”簽註,可三年內多次往來港澳

今後,大灣區的專業人才在粵港澳三地往來將更方便。記者21日從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持續提高代表建議辦理水平視頻會議上獲悉,廣東正在配合國家移民管理局,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簽發“人才”類簽註等政策,經我省有關部門認定的灣區專業人才,將可辦理三年多次往來港澳的簽註,且每次逗留時間最長可達14天。

去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熊曉東建議強化大灣區青年創新創業支撐環境,為此她提出,探索港澳地區面向青年創新創業人員往返三地的便捷簽註和工作許可制度,針對頻繁往返內地與港澳的青年創新創業人員,設置專門簽註種類和辦理通道,簡化審核程序,允許具備一定專業技能資質的青年創新創業人員在三地內自由流動。

對此,省政府在建議答覆中透露,國家移民管理局正積極研究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簽發“人才”類簽註。經由廣東有關部門認定的粵港澳大灣區專業人才,可以申請辦理 1 年多次或 3 年多次“人才”簽註,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 14 天。

根據現有政策規定,內地青年創新創業人員如需前往港澳,可以參照內地赴港澳從事商務、學術交流等活動的人員,申辦 3 個月或 1 年多次赴港澳商務或其他類簽註。其中商務簽註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7天,其他類簽註雖然可逗留14天,但有效期最長只有3個月。這意味著“人才”類簽註一旦獲准在大灣區試行,將大大便捷珠三角九市創業及法律、財會專業人才出入港澳地區。

省政府在答覆中表示,下一步,我省將出臺更有力的政策措施,進一步便利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新創業人員往來港澳地區,較好滿足人才流動互補、粵港澳地區融合發展的需求。

【記者】駱驍驊

【作者】 駱驍驊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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