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之不去的記憶(33):黑龍江雙鴨山礦務局百年紀實——嶺東煤礦

主編:於耀森

(三)治安保衛

建礦以來,礦保衛科偵破了四起較大案件。1954年1月,嶺東礦財務科被盜,丟失現金舊幣三億多元,偵破後犯罪份子被判處死緩。

1960年夏,七井事務室被盜,丟失現金200元,偵破後犯罪份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1961年偵破一井材料員,一名大組長和一名工人串通一氣盜竊價值兩萬多元的生產器材電器設備等材料的案件。三名盜竊分子分別被判四年、四年、七年有期徒刑。

1964年,機電廠電纜線和變壓器被盜,偵破後,盜竊分子被判四年有期徒刑。

(四)消防訓練

消防隊每天上午學習兩個小時業務知識,下午進行業務訓練。

內容有:搭梯、接帶、扒梯、甩帶、爬梯、登高等。

(五)人防概況

1969年,中蘇邊境發生衝突,戰備形勢隨之緊張。為貫徹市委市政府的指示,1971年5月,嶺東礦區結合當時政企合一的具體情況,開始進行人防工程建設工作。為加強對人防工作的領導,同年又成立了由當時的區、礦黨、政主要負責人組成的人民空防指揮部,下設宣傳、工程、消防、醫療、對空作戰、治安糾察、通訊報警、交通運輸、物資保障、人口疏散等10個戰勤小組。

嶺東礦區人防工程1971年5月1日開始動工,故稱“71·51'工程。重點是修整報廢的躍進井平洞,人員來自全礦區各單位,均為臨時抽調,共112人,歸人民空防指揮部領導,統一指揮。

1971年12月政企分開後,嶺東礦人防工程由78名礦工組成的專業施工隊負責施工。

1 976年,本著專群結合、平戰結合、因地制宜的原則,嶺東礦人防專業隊承建人防工程四處,礦屬有關單位承建10處。

嶺東煤礦人防工程專業施工隊自1971年5月開工至1979年末,共完成9424米,10個基層單位戰備點共完成1202米。修築洞室14個,戰時能容納9300人。

(六)人防工程

1971年5月1日,第一期人防工程開始施工,重點是修整報廢的躍進井平洞,挖掘定國山平洞。到1971年末,躍進井平洞和定國山平洞完成514米,1972年完成349米,實現了躍進井平洞與定國山洞口的貫通。隨後開始修建嗣室。每個嗣室均為混凝土構築,技術質量要求為砌牆高1.1米,厚度400毫米,拱高1米。1979年,經雙鴨山市人防辦和礦務局人防處等有關部門驗收,質量完全達到設計要求,整個工程全部合格。

1976年第二期人防工程上馬。供應科和煤質科兩個單位修建戰備嗣室398平方米。1977年機電廠、運輸科、榮工隊、車隊、醫院、建設科、總務科、機關等10個單位也承擔了戰備施工任務,修建了12個戰備峒室。

(七)防空警報系統

根據市政府和礦務局的統一規劃,嶺東煤礦1974年在礦工俱樂部南側安裝了一臺電動警報器,1978年又分別在礦機關門前、定國山林場院內、南山十四糧店門前安裝了三臺大型電動警報器,建立了礦內防空警報系統。


十一、區、礦關係沿革

嶺東區是隨著嶺東礦的開發建設而逐步形成的。

1949年7月雙鴨山礦務局成立,駐地嶺東煤礦。1949年9月雙鴨山礦務局從嶺東遷往尖山子。同時成立了雙鴨山礦務局嶺東辦事處。這一時期至1954年11月,嶺東範圍內尚沒有區的行政機1954年11月,嶺東區公所成立,隸屬雙鴨山礦區人民政府。從此開始設政府機構。

1954年11月至1959年3月,嶺東區機關的黨員和地區各單位的黨員在組織關係上統歸嶺東礦黨委管理,在人事關係上不存在隸屬關係。嶺東區幹部的人事關係1956年5月前歸雙鴨山礦區人民政府直接管理,1956年5月至1959年3月歸雙鴨山市政府直接管理。此期間嶺東礦與嶺東區在行政上是兩個獨立的部門。

1959年3月至1962年12月政企合併(嶺東礦與嶺東區合併),此期間,嶺東黨的最高領導機構為中國共產黨嶺東經濟區委員會。黨委第一書記由嶺東煤礦黨委書記擔任。

1961年12月嶺東經濟區解體,區礦分開,成立嶺東分社黨委,至1962年末,分社黨委書記仍由嶺東煤礦黨委書記兼任。但行政關係上互不隸屬。

1962年末至1970年3月,嶺東區又恢復原隸屬關係,歸市委、市政府直接領導。

1970年3月至1971年12月,嶺東煤礦與嶺東區再度合併,成立中共嶺東礦區革命委員會。礦區黨委書記由嶺東煤礦黨委書記擔任,礦區革命委員會主任也由嶺東煤礦革命委員會主任擔任。機關成立政治部和黨委辦公室。區、礦原工作分工未變。

揮之不去的記憶(33):黑龍江雙鴨山礦務局百年紀實——嶺東煤礦

1971年12月,區、礦再次分開,成立嶺東區委,再度恢復原章屬關係,歸市委、市政府管轄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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