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著“民間借貸”的皮囊 80後夫妻倆瘋狂圈錢獲刑

披著“民間借貸”的皮囊 80後夫妻倆瘋狂圈錢獲刑

80後夫妻小李和小周經營了一家汽車零部件公司,靠著多年打拼,攢下了積蓄,加上親戚的資助,購置了別墅和新車。遭遇“資金”危機後,夫妻倆披著民間借貸的皮囊開始瘋狂圈錢,然,他們的行為觸犯了刑法!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如今夫妻倆卻雙雙入獄“領”了刑罰。是什麼,讓他們一手好牌卻打得稀爛?

2014年,小李和小周購置的別墅出現了問題,開發商逃跑,別墅成了爛尾樓。眼看著前半生的積蓄打了水漂,小周和丈夫小李又急又惱。再者,公司資金週轉困難,銀行貸款、親戚借款也無力償還。

迫於無奈,小李只能向朋友尋求幫助,這位朋友也是“仗義”,介紹了轉貸的路子,還成功促成了一筆轉貸生意。小周和小李都覺得轉貸生意好做,跟這位朋友商量後,決定湊錢進軍轉貸“行業”。於是在朋友的幫助下,又拉了六七個人合夥做生意,建立了專門轉貸微信群,群裡共享轉貸信息。小周腦子活泛,沒幾個月便富裕起來,又買房又換車。

可惜好景不長,小李經營的公司資金又出現了問題。與朋友商議後,夫妻倆決定從轉貸合夥資金中借款幾十萬,並按照合夥人出資比例支付本金和利息。然而,內部經營不善,外債利息又高,小李的公司再次面臨內憂外患,夫妻倆又開始發愁。

2014年12月至2017年8月期間,為了圈錢,小李和小周以公司經營、資金週轉、擴大生產為由,開始四處找親戚朋友和社會人員借款補窟窿。由於承諾他人高額利息,借來的錢並沒有真正用到公司的生產經營,而是陷入了借新還舊的惡性循環中。借的錢越來越多,窟窿越來越大。至案發,二人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潘某等33人以民間借貸形式、月息3分至1角吸收存款共計4976餘萬元,除去還掉的款項,造成他人損失1600餘萬元。

要債的人不斷湧上門,各種民事官司引上身,小李和小周實在撐不下去了,躲在家中不敢出門。最終,小李和小周分別於2018年6月7日、2019年1月19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2019年12月25日,小周和小李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被新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和3年,並處罰金6萬元和5萬元。

《刑法》第176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小周和丈夫小李以生產經營需要資金週轉為名,未經有關部門批准,通過公開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利用承諾支付高息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對象以民間借貸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4976餘萬元,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昌法院在此提醒大家,要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不論是出借錢財還是投資理財,都要先看清對方,千萬不要被不法分子所謂的“高回報”“高利潤”“高利息”所蠱惑,以免受騙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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