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方軸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權益分派方案的情況

1、江蘇南方軸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20年4月9日召開的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分派方案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總股本34,8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元人民幣(含稅),共計分配現金紅利34,80.00萬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在實施前公司總股本如果因可轉債轉股、股份回購、股權激勵行權、再融資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發生變化的,分配比例將按分派總額不變的原則相應調整。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9日刊登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2、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4、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348,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特別說明:請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是否屬於深股通標的證券,確定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保留或刪除該類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20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10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0年4月27日,除權除息日為:2020年4月28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0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於2020年4月28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0年4月20日至登記日:2020年4月27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後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諮詢機構:

諮詢地址:常州市武進高新技術開發區龍翔路9號

諮詢聯繫人:史維

諮詢電話: 0519-67893573

傳真電話: 0519-89810195

七、備查文件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權益分派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3、201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江蘇南方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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