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子水晶酒店公眾號推送被指侮辱女性惹眾怒

3月7日晚,婦女節前夜,一名女性消費者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反映,她收到一條“桔子水晶酒店”的一條推送,標題為《這屆婦女不行,太浪了......》。消費者認為,無論文章的內容如何,僅從標題來看,這樣的文字有侮辱女性的嫌疑,並且玩噱頭式的語言,明顯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桔子水晶酒店公眾號推送被指侮辱女性惹眾怒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按照消費者的提示進入了“桔子水晶酒店”的微信公眾號,記者看到,這條推送發生在3月7日晚18:06分,在這條微信推送中,封面被設置成了“一名女性躺在浴缸裡”。點擊文章進去後記者發現,這是一篇酒店自己的營銷文章,截止到3月8日中午11點,這條推送被點擊6.7萬次。

消費者程麗(化名)告訴記者,她之前經常出差,多次選擇了桔子水晶酒店入住。“總體感覺還行,但我沒想到他們的公眾號一再推送這類標題的營銷文章,讓人看了很不舒服。”程麗說。

是哪些標題讓消費者產生不舒服的感覺呢?按照程麗的提示,記者翻閱了“桔子水晶酒店”最近幾期公眾號文章進行查看。發現近幾期文章的標題都十分“惹眼”。如《這個春節,來成都睡你》、《那個當年和我開房的男生,明天就要和別人結婚了》等等。

桔子水晶酒店公眾號推送被指侮辱女性惹眾怒

“這些文章下的評論有不少也充滿性暗示,甚至一些調侃。我覺得作為一個企業,不應該把這樣的文章推送給消費者。”程麗說。

記者在《這屆婦女不行,太浪了......》的文章下看到,不少人表示是被標題吸引進來的。同時,也有網友調侃桔子水晶酒店小編“越來越無法無天”。

來看一波評論截圖:

程麗告訴記者,其他幾篇文章的評論也充斥著一些低俗、性暗示的內容。在《那個當年和我開房的男生,明天就要和別人結婚了》的文章下面,有這樣幾條評論:

公開資料顯示,“桔子水晶酒店”微信號的註冊方是北京桔子水晶酒店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2015年2月1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東城分局曾對北京桔子水晶酒店管理諮詢有限公司進行過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原因是商品質量執法檢查發現,桔子水晶酒店所用於服務的牙刷經初檢和複檢判定為不合格商品,共涉及12350套。

近年來,很多微信號發文章時為了吸引觀眾的眼球,常常選擇做“標題黨”,各個平臺的各種榜單,無不是以流量多寡為評價標準,其中不乏一些“咪蒙式”寫手,在標題中誇大其詞,嚴重歪曲文章原意,誤導網民。去年年底以來,國家網信辦專門約談,要求10家客戶端自媒體平臺堅決清理涉低俗色情、“標題黨”等行為。

有媒體報道,因傳播包含“汙”“喪”文化在內的低俗和虛假誇大內容,2019年至今已有4萬餘個微信公眾號被查封。

律師:違背了社會良好風尚 屬於廣告法絕對禁止的情形

用《這屆婦女不行,太浪了......》這樣的標題營銷是否合適?如何看待“桔子水晶酒店”這種行為?

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文得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稱,微信公眾號“桔子水晶酒店”推送的這篇“吸睛”標題文章,在平淡無奇的內容之後重點提出以“三重禮遇”向女性消費者發出“當代仙女邀請函”,並且提醒“詳情可電話諮詢想要體驗的門店前臺”。另外,消費者可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實現快速預定房間。由此可見,“桔子水晶酒店”是通過微信公眾號從事酒店住宿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桔子水晶酒店理應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切實履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義務。其具有強烈商業營銷性質的‘吸睛’標題雖然很難貼上淫穢、色情的標籤,但其拿女性開涮,已經引起相當一部分女性的不適感,違背了社會良好風尚,屬於廣告法絕對禁止的情形。”黃文得說。

黃文得表示,“桔子水晶酒店”可以向女性消費者提供“三重禮遇”,但不等於可以無視女性消費者所享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受尊重權。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桔子水晶酒店”這種商業營銷格調太低,對這種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屬於廣告法絕對禁止的情形的行為,應該給予處罰。”黃文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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