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被拖欠的1300餘萬元貨款如何順利“回籠”?

因疫情受到影響,韶關有兩家貿易公司的貨款逾期未能收回,資金無法及時“回籠”,生產經營受阻,遂訴至法院。日前,經仁化法院法官調解,該兩家貿易公司分別與某電力公司、某化工公司達成和解,原告1300餘萬元貨款也在15天內悉數收回。

15天!被拖欠的1300余万元货款如何顺利“回笼”?

據悉,2019年10月至12月間,這兩家貿易公司分別與某電力公司、某化工公司達成合作,並簽訂《煤矸石購銷合同》和《煤炭購銷合同》,購買大批煤矸石與煤炭用以開展業務。合同簽訂後,兩家貿易公司如期履行供貨義務,但對方收貨後未按約定支付貨款,並以經營困難為由拖延支付。兩家貿易公司經催討無果,以一紙訴狀將對方告上了法庭。

2020年3月26日,仁化法院依法受理該案。承辦該案的張潔法官首先查看了案卷材料,對案件事實和爭議焦點進行了梳理,並聯繫了雙方當事人。

15天!被拖欠的1300余万元货款如何顺利“回笼”?

“看過材料後,我和雙方當事人都作了溝通。”法官告訴筆者:“當時,被告向我介紹了他們公司的經營情況,因有貨款沒收回,導致不能按時還款。”知悉這一情況後,張潔把被告的苦衷告訴了原告,而原告也向法官訴說了自己的困難。

“疫情期間,兩被告公司運營受到不小影響,要求其短期內返還高額貨款,著實有點勉為其難。如果能調解結案,一方面給被告爭取時間籌措資金、生產自救,另一方面在依法保障原告合法權益的情況下,緩解雙方矛盾,讓他們在日後能繼續良好合作,何嘗不好?”張潔心想。基於此,張潔在徵求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希望雙方本著相互理解、共渡時艱、互助共贏的態度,平和地談談。

“這麼多貨款遲遲收不回來,這肯定不行,會嚴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原告表達著自己的擔慮。

“唉,我們不是不想給錢,但是受疫情影響,我們也有貨款沒辦法按時收回,所以……”調解過程中,被告表達了自己的無奈:“之前原告還向我們提過,他們準備申請財產保全,一旦申請成功,我們的公司、賬戶就會被查封、凍結,生產經營可能面臨停滯,要結清貨款可能就更難了……”

“大家都有難處,所以希望你們能友好協商,在確保不影響雙方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原告適當寬限還款時間,被告想辦法儘快籌錢還款。”多次調解中,張潔就案件事實、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困境等進行了詳細分析,並結合相關法律耐心說法曉理。

“或者大家考慮考慮,由被告分批次償還,儘可能減少對彼此的影響。”期間,張潔不斷為化解雙方糾紛出謀獻策。自立案起5天后,雙方原本針鋒相對的態度終於有所緩和,並在法院主持下達成和解,且被告某電力公司先行支付了700萬元。

而後,張潔繼續組織雙方圍繞貨款金額、還款方式、還款期限、利息及相關訴訟費用等內容進行進一步溝通協調,約定兩被告在4月10日前付清剩餘款項。

4月10日下午15時許,其餘600餘萬元貨款已匯至原告賬戶。至此,該案畫上了圓滿的句點。

【全媒體記者】範永敬

【通訊員】黃健婷 何為親 卓碧君

【作者】 範永敬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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