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你們法院出具的這份民事裁定書,我們心裡踏實多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申請司法確認的當事人欣慰地對興義市人民法院烏沙法庭的法官說道。
高處跌落受傷起糾紛
2019年11月18日,家住興義市威舍鎮某村的田某某在其承包同村村民王某某的住宅裝修工程施工中,田某某及其僱傭人員餘某某二人不慎從二樓跌落受傷,後經醫院治療,田某某產生醫療費52348.8元、餘某某產生醫療費46526.86元。
(調解現場)
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就賠償問題多次協商無果併產生矛盾,且情緒激動,田某某找到威舍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三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王某某向田某某、餘某某一次性支付誤工、醫療、後續治療等費用共計52437元,其中補償田某某27174元、補償餘某某25263元;田某某向餘某某一次性支付誤工、醫療、後續治療等費用共計39263元。
調解後,申請人田某某、餘某某、王某某遂向興義市法院申請對調解協議書的效力進行司法確認。
司法確認給“定心丸”
為了早日解決雙方的糾紛,減少當事人訟累,烏沙法庭電話接到申請後,法庭幹警立即趕往事發地威舍鎮,對調解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後,認為調解協議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並告知三方當事人,經司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的裁定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審查結束後,法庭當即作出2份調解協議有效的民事裁定書分別送達給三方當事人,給三方當事人吃下一顆“定心丸”,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烏沙人民法庭)
省時省力省錢又快捷
烏沙法庭負責人、員額法官付濤介紹,司法確認作為基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重要一環,具備省時、省力、省錢等多種優勢。
一是省時。糾紛經過調解組織調解達成協議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進行司法審查,省去了答辯期、上訴期等環節,節約了時間,人民法院出具司法確認的裁定書後,具有強制力,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二是省力。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僅需要提交調解協議及涉案相關證據材料到人民法院審查,省去了庭前準備等大量環節,而舉證過程相對正式的法庭審理也更為簡便快捷。
三是省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不收取訴訟費用,免費為當事人提供司法服務,節省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據瞭解,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興義市法院先後受理各類司法確認案件359件,有效地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的同時,大大節約了司法資源。
興義市人民法院副院長陳二龍表示,興義市法院將繼續深化與各級、各類調解組織的溝通合作,並加強業務指導,優化司法確認工作流程,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來源:興義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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