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辦案活動置於“陽光之下”——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公開審查活動

4月17日下午,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了一起擬作相對不起訴案件的公開審查活動。

将办案活动置于“阳光之下”——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活动

會前,人民監督員通過審閱案件材料對該案有了初步瞭解。會上,承辦人向與會人員介紹了經審查認定的案件事實、法律適用、擬不起訴的依據等。隨後,公安機關代表、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分別發表意見。與會人員結合生動的事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勸誡,並綜合全案情況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該案系由鄰里糾紛引起,嫌疑人已經公開道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作相對不起訴處理有利於緩和鄰里關係,同意對該案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夷陵區檢察院堅持防疫辦案兩不誤,主動將辦案活動置於“陽光之下”,盡最大努力化解社會矛盾,修復社會關係,實現"三個效果"的統一,提升了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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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

将办案活动置于“阳光之下”——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活动
将办案活动置于“阳光之下”——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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