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狗已“特化”為伴侶動物,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記者9日從中國農業農村部獲悉,農業農村部近日製訂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目錄》),就畜禽目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針對《目錄》的說明中,農業農村部專門提到,狗已“特化”為伴侶動物,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今年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發佈以來,關於哪些動物能吃,引發了廣泛的社會討論,《目錄》的制定意味著這一問題將有官方定論。

《目錄》包括傳統畜禽和特種畜禽共31個種,其中傳統畜禽18種: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犛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火雞、鴿、鵪鶉;特種畜禽13種: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珍珠雞、雉雞、鷓鴣、綠頭鴨、鴕鳥、水貂、銀狐、藍狐、貉。

農業農村部表示,在《目錄》制訂過程中,主要掌握四個原則,一是堅持科學,列入《目錄》的畜禽須經過長期人工飼養馴化,有穩定的人工選擇經濟性狀;二是突出安全,優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生態安全;三是尊重民族習慣,考慮多民族生產生活需要和傳統文化等因素;四是與國際接軌,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和國際慣例等,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中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關於《目錄》中畜禽與陸生野生動物的關係,農業農村部表示,列入《目錄》的畜禽,適用《畜牧法》,由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管理;《目錄》所列物種的野外種群,以及《目錄》之外的陸生野生動物,適用《野生動物保護法》,由林業和草原部門管理。

來源/中國新聞網(ID:cns2012 記者 陳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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