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變違章建築,而且還不給補償,以拆違促拆遷就是常用的手段

隨著城鎮化的的不斷推進,徵地拆遷飽受關注。徵地拆遷在加快城市化進程的過程中也伴隨著一系列不和諧的現象,比如,強拆引發的流血事件,補償不合理導致的聚眾鬧事,拆違引發的悽慘事件。如此多不和諧的事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被徵收人沒有得到合理補償。徵地拆遷背後的巨大利益會促使徵收方想盡一切辦法降低補償,以拆違促拆遷就是常用的手段,今天小編與您聊聊以拆違促拆遷背後的哪些事。

拆遷變違章建築,而且還不給補償,以拆違促拆遷就是常用的手段

一、什麼是違法建築

“違建”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具體情形包括一下六種情況:一是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比如有非法佔有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二是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比如佔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築;三是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例如在耕地上建造房屋;四是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五是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六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建築物或構築物,比如在徵收範圍確定後實施新建或改建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您被通知您的房子是違建時要核實您的房屋是否符合其中之一,冷靜處理,不要盲目相信徵收方的說法。

二、那些機關有權認定違建

關於到底是不是違建,瞭解違建的認定主體至關重要。違建的認定主體包括四個:(1)法定的規劃局或者規劃委員會,主要查處城市中的違章建築;(2)城市管理綜合執行局,它本身無權需要省級政府授權才能查處違法建築;(3)鄉鎮人民政府,它負責查處農村的違法建築,超出其執法範圍之外的地方則無權管轄;(4)國土資源局,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國土資源局有權認定農村的違法用地類違建,這一類在實踐中不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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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被拆遷的你一定要知道除了以上四種主體外,任何機關或個人無權認定您的房屋是違法建築,比如國土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房管局等。

三、認定違建的法定程序

第一,調查取證。調查取證的執法人員應當持證且不得少於2人,調查的內容包括:(1) 被調查房屋的影像資料以及與當事人的談話詢問筆錄。(2)違建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個人信息、主要經濟來源、除修建的違法建築外,是否還有其他房屋,住房面積、違法建築的用途等。(3)現場勘驗記錄。包括違法建築的詳細地理位置、面積、結構和修建時間。

第二,聽取陳述申辯。根據《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有進行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

第三,作出違建處罰決定。調查終結後,行政機關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需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認定主體應當在7日內送達當事人。

拆遷變違章建築,而且還不給補償,以拆違促拆遷就是常用的手段

綜上所述,違建的認定必須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主體要合法,程序也要合法,因此,被拆遷人被通知自家的房屋為違法建築時一定要冷靜,同時要向律師諮詢,以免被坑,尤其是在拆遷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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