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l 醉駕! 駕駛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告別駕車!


221.35mg/100ml 醉駕!

駕駛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告別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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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8日下午15時許,上饒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分控中心接到群眾電話舉報,一輛號牌為贛EED272黑色起亞小車疑似飲酒後駕駛。15時50分許,胡某紅駕駛贛EED272黑色起亞小車沿五三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五三大道與贛東北大道交叉路口時被路口設卡的執勤交警查獲,胡某紅疑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當事人隨即被執勤交警帶至上饒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進行酒精呼氣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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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當事人胡某紅拒不配合進行吹氣檢測,於是交警直屬一大隊民警聯繫平安醫院醫護人員趕至大隊,對當事人胡某紅進行強制抽取血液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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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上午,當事人血液樣本送至江西上饒司法鑑定中心進行血液中乙醇含量測定,司法鑑定意見書結果顯示為221.11mg/100ml.胡某紅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目前,當事人胡某紅已被依法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同時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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