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l 醉驾! 驾驶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告别驾车!


221.35mg/100ml 醉驾!

驾驶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告别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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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8日下午15时许,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分控中心接到群众电话举报,一辆号牌为赣EED272黑色起亚小车疑似饮酒后驾驶。15时50分许,胡某红驾驶赣EED272黑色起亚小车沿五三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五三大道与赣东北大道交叉路口时被路口设卡的执勤交警查获,胡某红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事人随即被执勤交警带至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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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当事人胡某红拒不配合进行吹气检测,于是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联系平安医院医护人员赶至大队,对当事人胡某红进行强制抽取血液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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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上午,当事人血液样本送至江西上饶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司法鉴定意见书结果显示为221.11mg/100ml.胡某红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当事人胡某红已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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