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斯頓·休斯:他不斷地書寫,直到用盡了歲月

專題 | 蘭斯頓·休斯:他不斷地書寫,直到用盡了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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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會歌唱美國。”蘭斯頓·休斯(Langston Hughes)在1926年寫道。身為一名作家、劇作家、記者以及哈萊姆文藝復興時期最傑出的詩人,他以眾多的曲調,歌唱著這個國家。從商船水手到文壇巨匠,內達·塞姆納尼(Neda Semnani)為我們描繪了這位美國黑人文學先鋒的一生。

年輕的蘭斯頓·休斯正坐在聖路易斯郊外的一列火車上,幾個星期前,他剛從高中畢業,然而,本該為即將展開的人生感到興奮的他,此刻卻陷入了深沉的憂思之中。他凝視著窗外,眼看著氣勢恢宏的密西西比河向南注入美國的心臟,而此時此刻,這個國家依然在實行種族隔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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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到了自己的父親——在休斯看來,這個男人憎恨自己的民族,也憎恨自己的黑人身份。休斯望著河的對岸,想起了自己曾經讀到的關於林肯總統乘木筏順流而下的故事,隨後又聯想到了其他那些在美國黑人歷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河流水道。

他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個信封,翻到背面寫詩。詩的開頭是:“我瞭解河流/我瞭解像世界一樣古老的河流/比人類血管中流動的血液更古老的河流/我的靈魂變得像河流一般深邃”而這首名為《黑人談河流》(The Negro Speaks of Rivers)的詩歌,也為這位流浪詩人豐富而寬廣的一生指明瞭方向。

“他是一個懷揣著夢想的詩人。”作家、教育家、“I, Too藝術團體”(I, Too Arts Collective)的管理者及創始人蕾妮·沃森(Renee Watson)解釋道。“I, Too藝術團體”是哈萊姆區的一個非營利組織,以休斯的創作原則為指導,坐落在一棟古老的褐色砂石建築中——這座建築也是休斯的故居。“他一直在幻想美國能夠成為一個怎樣的國家,幻想這個世界能成為一個怎樣的世界,但卻並不會因此而否定現狀,”她說,“他在詩中描繪的是一個複雜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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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詹姆斯·蘭斯頓·休斯出生在密蘇里州的喬普林市——兩個不願妥協、躁動不安的靈魂在此相愛之後,誕下了他這個獨子。父親約翰·納撒尼爾·休斯(John Nathaniel Hughes)在蘭斯頓還沒學會走路的時候就已經離開了他們,選擇在墨西哥的託盧卡自我放逐——在他看來,美國的種族主義在其文化和民族特性中是極其普遍的;黑人是不可能在美國實現真正的階層提升或經濟穩定的。所以,他選擇了離開,並且再也沒有回來。

蘭斯頓的母親卡麗·默瑟·蘭斯頓·休斯(Carrie Mercer Langston Hughes)出身於一個顯赫的非裔美國家庭。但休斯童年中的大部分時光都是和他的外祖母瑪麗·蘭斯頓(Mary Langston)一起在堪薩斯州的勞倫斯度過的。他在回憶錄《大海》(The Big Sea)中寫道, “她把我抱在膝上,給我講述那些長長的、動人的故事,故事裡的人們都在為黑人的自由而抗爭。”瑪麗的第一任丈夫在西弗吉尼亞州哈珀斯費裡的廢奴運動中被害,第二任丈夫也是一位著名的廢奴主義者,他的親兄弟約翰·默瑟·蘭斯頓(John Mercer Langston)是美國內戰後第一批當選國會議員的非洲裔美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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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寫道:“我和外祖母住在一起,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很不開心,也很孤獨。就在那時,書籍出現在了我的生活中,從此之後,我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書籍所營造出的奇妙世界中——那裡的人們即便遭受了痛苦,也會用優美的語言來表達,而不是像堪薩斯這裡的人一樣,只會用些單調乏味的字眼。”

早年的這些經歷使休斯形成了一種內斂而獨立的特質。13歲時,休斯被同學們一致推選為班級詩人,因為他們覺得,班上的兩個黑人孩子中肯定會有一個是擅長節奏韻律的。到了高中,休斯開始在校園雜誌上發表詩歌。畢業後,他迫切地想要進入大學,但休斯的母親卻認為,他應該先找份工作來養活她。另一方面,休斯的父親則希望他搬到瑞士,到那裡學習採礦工程。在異鄉漂泊的過程中,休斯又學會了法語、德語和意大利語這三門語言。

然而,這個曾經以孤獨為伴的男孩,卻開始憧憬起紐約了。“我非常想去看看紐約的哈萊姆區。比起巴黎、莎士比亞的故鄉、柏林、阿爾卑斯山,我更想去看看哈萊姆,因為那是全世界最偉大的黑人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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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達紐約之後,年僅20歲的休斯終於有了一種回家的感覺。在下城區,爵士時代正值全盛階段,而上城區的哈萊姆則是美國黑人音樂、藝術和文化的中心。這就是所謂的哈萊姆文藝復興,這場規模盛大的運動不僅侷限於曼哈頓北部,更是延伸到了費城、華盛頓和巴黎等城市。在此之前,休斯基本都生活在以白人或混血兒為主的地區,因此,對他來說,這樣一個充滿活力,且以黑人為主的大都會社區無疑是一個全新的世界。

在哈萊姆這個由年輕藝術家和思想家組成的社區裡,休斯逐漸完善了自己的觀察技巧,並開始以詩歌的形式描繪自己的所見所聞。雖然他一直熱愛著自己的非裔美國人血統。1926年,休斯寫下了自己的宣言《黑人藝術家和種族之山》(The Negro Artist and the Racial Mountain),並在其中做出了簡短但卻振聾發聵的呼籲。在哈萊姆文藝復興發展成熟之時,休斯倡議年輕的黑人男女、藝術家和知識分子走進廣闊的世界,講述自己的故事,施展自己的才能。

他寫道:“我們這些年輕的黑人藝術家現在就該無所畏懼地展現自我,而不是因為我們的黑皮膚而感到羞恥。如果白人為此感到高興,我們也會高興。如果他們不高興,那也沒關係。我們知道我們是美麗的。同時也是醜陋的。”他接著說:“如果有色人種為此感到高興,我們也會高興。如果他們不高興,這樣的不滿也不重要。我們要為自己的明天建造一座固若金湯的聖殿,到那時,我們便可以內心自由地立於山巔。”

在半個世紀的歲月裡,休斯在巴黎的餐館中做過雜工,在商船上做過水手,在華盛頓的一家餐廳做過牡蠣飼養員,也在斯塔頓島上做過農場工人。他曾航行至非洲,到最遙遠的東方旅行,遊遍了俄羅斯的廣袤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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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寫過兩本自傳,創作過長短篇小說,還是一名童書作家、劇作家、歌詞作者及記者(甚至曾跟隨船隻深入到戰地進行報道)。他為廣播、電影和電視撰寫過劇本,為“眾議院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做過證人,並在有生之年寫下了這段故事。但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位詩人。他不斷地書寫,直至歲月盡頭。

“當我想到蘭斯頓·休斯的時候,我首先想到的是絕處逢生,”沃森說,“面對創作,他的態度永遠都是:‘快點,我要想辦法把我的故事講出來。’無論如何,他始終是個堅持不懈的詩人。”在他的詩歌中,休斯探索了非洲裔美國人的經歷和人類在文化領域的歷史進程。這就是為什麼他的作品既可以簡單真誠、朗朗上口,也可以轟轟烈烈、直擊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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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 / Neda Semnani

圖片 /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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