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甸檢察院領導幹部帶頭辦案成常態,充分發揮“頭雁效應”

寬甸檢察院領導幹部帶頭辦案成常態,充分發揮“頭雁效應”

為全面貫徹落實檢察官一線辦案的要求,日前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根據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員額內領導幹部直接辦案的指導意見,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專門制定了《寬甸縣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案件辦理方案》,切實形成了讓領導幹部帶頭辦案,檢察官人人辦案的長效工作機制。

該方案對員額內領導幹部、各部門員額檢察官案件辦理數量、案件辦理類型、案件辦理要求等幾個主要方面進行了全面詳細的明確規範。要求全院員額領導幹部到辦案一線直接辦理案件,並重點辦理疑難、複雜案件、新類型案件以及在在證據認定或者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指導意義的案件;全院各部門員額檢察官、檢察官助理履行檢察工作職責,切實做到人人參與案件辦理。

自司法改革以來,寬甸縣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實現了重心下移,深入一線辦案,承擔、參與了辦案工作的各個環節,從之前的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到現在的副檢察長實施隨機分案,寬甸縣檢察院員額領導幹部發揮“頭雁效應”,實現了從改革前“批案”到改革後“帶頭辦案”的角色轉變,以實際行動引領了員額檢察官履職盡責依法辦案的良好風氣,為落實員額制檢察官辦案制度和司法責任制做出了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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