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8.20重大案件:男子殺人洩憤致7死11傷 被判死刑

廣西8.20重大案件:男子殺人洩憤致7死11傷 被判死刑

圖為庭審現場。 

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7日對“8.20重大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因感情糾紛報復殺人致7死11傷的被告人黃日朝犯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廣西8.20重大案件:男子殺人洩憤致7死11傷 被判死刑

圖為庭審現場。 

當日的庭審座無虛席,因社會關注度高,庭審吸引了諸多媒體參與旁聽。

據檢察機關指控,今年54歲的黃日朝是廣西象州縣寺村鎮人,高中文化,與前妻育有3個兒子。1998年從農村外出務工,後與前妻離婚。後到廣西柳州市務工,與趙某同居。2018年3月,黃日朝與趙某兩人因發生矛盾,通過社區調解協議分手,結束了兩人13年的同居關係。趙某給予黃日朝3萬元作為補償,但黃日朝對此心有不甘,並懷恨在心,並將仇恨追加到趙某及其親屬朋友身上,購買兇器、跟蹤踩點、租賃車輛準備行兇作案。

檢察機關指控稱,今年8月20日上午7時許,黃日朝攜帶尖刀,駕駛租賃的漢蘭達黑色越野車,來到柳州市天山路趙某住處,乘趙某的女兒李某上班出門之際闖入,殺害趙某和李某兩人,並侮辱、毀壞屍體,還在現場留下洩憤字條。殺害兩人後,黃日朝再次到市場購買一把木柄水果刀,駕車竄到柳州市鹿寨縣鹿寨鎮趙某的母親鄧某家,將鄧某和其外甥何某兩人殺害,並毀壞屍體面部。

黃日朝在鹿寨作案行兇後,又駕車前往柳州市三中路欲殺害趙某的姐姐。據其供述,其計劃殺害10人,包括趙某及其親屬、朋友,以及自己的三個兒子。其供述稱自己的三個兒子不關心和幫助他,於是產生怨恨。

據檢察機關指控,8月20日11時許,黃日朝駕車欲前往柳州市三中路殺害第5人時,途徑文昌橋,因急於完成殺人計劃,在橋面非機動車道超車並衝撞多輛電動自行車。長距離的衝撞導致10輛電動自行車和1輛摩托車受損,多人傷亡。根據警方提取的越野車行車記錄儀顯示,當時的車速為50~112公里/小時,直到被一輛電動車卡住前輪,黃日朝駕駛的越野車才停了下來。下車後,黃日朝手持尖刀,在非機動車道一路捅刺騎電動自行車的無辜群眾,並橫過橋面,繼續捅刺數人。庭審中,檢方出具的監控視頻證據還原了當時的經過,現場讓人觸目心驚。在橋上,黃日朝共造成兩人當場死亡,一人送醫後在9月份搶救無效死亡,11人受傷。其中重傷者至今仍未治癒。

行兇後的黃日朝隨後步行至橋底,持石塊打砸過往車輛時,被趕到的執勤民警抓獲。在被抓時,說出了此前已殺害四人的事。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黃日朝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殺害4人;殺人後侮辱、故意毀壞被害人屍體;在公共場所駕車連續衝撞,持刀捅刺現場群眾,致3死11傷,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當以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故意毀壞屍體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按數罪併罰進行處罰。建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廣西8.20重大案件:男子殺人洩憤致7死11傷 被判死刑

此外,多名被害人的委託人還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在連續7個小時的庭審後,法庭當庭作出一審判決,宣判被告人黃日朝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個罪名成立,數罪併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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