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的末日來了!

一、深圳新文件:違法建築沒收後轉為國有資產,從嚴執行!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給各區和相關部門下發了《關於做好沒收違法建築執行和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通知全文,主要表達了幾個核心意思:

1、違法建築沒收的政策要從嚴執行!

沒收違法建築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或者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進行違法建設,由規土地監察機構依法查處並沒收的建築物、構築物及附屬設施。

2、沒收資產處置各區自行制定細則

各區政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指導意見,結合轄區實際制定處置沒收違法建築的具體實施細則。

二、到底什麼算違建?涉及面廣!

1、按《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違法建設主要有以下三類:

(1)未取得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用地許可的;

(2)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建設規劃許可或未按照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

(3)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或未按照許可的規定建設的;

簡單的說就是,對於非法取得土地上的建築物,如果土地違反總體規劃,則建築物予以拆除,如果土地符合總體規劃,則建築物予以沒收。

2、《城鄉規劃法》給了違建三種選項: 改正、拆除和沒收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給出了違反城鄉規劃方面法律法規的違法建築具有改正、拆除和沒收三種處罰選項。

三、依據文件:深圳所有小產權房全部被判了死刑!

深圳的所有小產權房均屬於違法建築,不僅用地不合法、還存在是否與規劃相符,缺失規劃許可和工程許可的情況,那簡直就是鐵打的違法建築。

也就是說,深圳的所有小產權房均在此次處理範圍之列。

且通知中提到了一句,“對執行、處置過程中阻撓執法、暴力抗法的,要按照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工作部署,堅決依法嚴懲。”

表明了此次規劃的決心,且深圳作為改革的排頭兵,具有著風向標的意義。

當然,此文件要在全國推行仍有一定的阻力,畢竟我國小產權房佔的土地面積有66億平方米,總量接近我國城鎮住宅數量的三分之一。

但是從北京近年來每年拆除違建數量在4000萬平方米的情況來看,也不能低估了政府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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