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工作机制 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东至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部署会精神及要求,东至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安排。检察长林革华、副检察长刘建清及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分别前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会商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路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水域环境、路域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是建立机制协作配合。县检察院分别在县水利局、县交通局设立“河湖长+检察长”、“路长+检察长”检察官工作室,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与工作协调机制,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是法律监督注重结合。严厉打击危害河湖生态安全、路域环境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推动各级河湖长、路长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公益诉讼职能,河长办、路长办及其成员单位履行维护社会公益主体责任,检察机关履行维护社会公益监督责任。

三是加强联动积极作为。根据《关于“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路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时间节点,排查重点、难点整治问题,积极开展联合行动,合力攻坚,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长”工作机制 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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