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長”工作機制 助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根據東至縣委常委擴大會議暨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工作部署會精神及要求,東至縣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立即部署安排。檢察長林革華、副檢察長劉建清及第二檢察部工作人員分別前往縣水利局、縣交通運輸局會商建立“河湖長+檢察長”、“路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推動建立水域環境、路域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協作機制,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能,助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一是建立機制協作配合。縣檢察院分別在縣水利局、縣交通局設立“河湖長+檢察長”、“路長+檢察長”檢察官工作室,充分運用“兩法銜接”信息平臺,建立信息共享與工作協調機制,助力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二是法律監督注重結合。嚴厲打擊危害河湖生態安全、路域環境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強化行政檢察監督,推動各級河湖長、路長依法履職盡責。強化公益訴訟職能,河長辦、路長辦及其成員單位履行維護社會公益主體責任,檢察機關履行維護社會公益監督責任。

三是加強聯動積極作為。根據《關於“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建立“路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的意見》,明確時間節點,排查重點、難點整治問題,積極開展聯合行動,合力攻堅,持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三長”工作機制 助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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