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古稀罪”嗎?歷史上竟有人因此被判絞刑

今天我們這個故事得從從一個老人說起,當然,這個老人並不是普通人,是一個從仕為官並官至正二品的大理寺正卿,他就是清朝乾隆年間的尹嘉銓。

尹嘉銓(1711~1782),直隸博野(今屬河北)人。尹會一之子。清乾隆元年(1736),由舉人授刑部主事,後升為郎中,官至大理寺正卿,稽察覺羅學主管。他奏請乾隆皇帝令旗籍子第讀朱熹《小學》,深得乾隆贊同。後尹嘉銓將《小學》加疏,增加《考證》、《釋文》、《或問》各一卷及《後編》二卷合為《小學大全》,得到乾隆的嘉評。

你知道“古稀罪”嗎?歷史上竟有人因此被判絞刑

(尹嘉銓劇照)

這麼一位看似才學廣博、深為皇帝看重的官員身上會發生什麼奇葩事情呢?那就是他最終因古稀罪被乾隆皇帝判處絞刑。

很多人都會好奇,甚至聞所未聞,這個古稀罪是什麼罪?我們都知道有一句俗語是“人活七十古來稀”,所謂“古稀”也就是年屆七十歲的老人。那麼這個古稀罪跟這個有關係嗎?有關係,這麼一位大理寺正卿就是因為自稱古稀老人而被認定為有罪並被判處死刑的。

乾隆四十六年(1781)三月,乾隆巡幸保定,尹嘉銓認為自己官至二品,且深為皇帝嘉許,皇帝來到保定可能會單獨見他,可是他發現接駕官員名單中壓根就沒有他。於是,他思慮良久,終於想出一個辦法,那就是給皇帝上奏摺為其父親道學家尹會一請諡號及從祀孔子廟。他自以為這個辦法一舉兩得,要是皇帝能夠恩准,不但能得一個孝子稱呼,還能大為風光一把,顯示皇帝重視他。寫完奏摺後,他讓兒子將摺子向上呈送給乾隆皇帝,自己在家裡滿心想著皇帝肯定會同意。

乾隆皇帝看到尹嘉銓的兩份奏摺後,認為尹嘉銓一心為己,沽名釣譽,立即勃然大怒,當即御批:“與諡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此奏本當交部治罪,念汝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意思是定諡號的事情國家有成文規定,是很正式嚴肅的事情,豈能隨意?本來應該按律治罪,考慮你是為父親考慮,先免了你的罪,若再有其他打算,絕不姑息。

你知道“古稀罪”嗎?歷史上竟有人因此被判絞刑

一般人到這裡肯定嚇得不輕,絕不敢再提什麼請求了。可是尹嘉銓卻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偏偏不信這個邪,又給乾隆皇帝上了一道摺子,並以“古稀老人”自稱,請求“皇上恩准他父親從祀文廟”。乾隆皇帝看到這份奏摺,忍無可忍,批示道:“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並交刑部議罪。

皇帝批示過的案子,刑部定的罪名自然不少,但最有意思的是“古稀罪”,因為尹嘉銓在奏摺中自稱古稀老人,在這之前乾隆已經明文詔告天下,只有自己才是古稀老人,皇帝已經用了古稀老人這個稱號,尹嘉銓再用是不是要公然與皇帝搶名號?皇帝自然不能忍,因此便以古稀罪判處尹嘉銓絞刑,同時查抄其老家和在京寓所,銷燬其著述93種,抽毀其寫過序跋的書籍6種,磨毀其撰寫的碑文7塊。幸運的是,最終乾隆皇帝念其過往功績免了其一死。但實實在在的,尹嘉銓成為中國歷史上唯一一個以古稀罪被判處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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