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禮者,禮之本也!"漫談周禮下的婚姻制度對傳統婚俗的影響!

前言

婚姻制度是中國古代歷史上最早的制度之一,遠在西周時期,禮已經發展的非常成熟,而婚姻制度的建立在禮的影響下做得非常的完善。

在西周時期對婚姻極為重視,"承襲"了夏王朝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無論是婚姻的成立或者是解除都需要嚴格的按照禮的規範來做,各個方面規定的相當的詳細,延伸到家庭問題也做了嚴格等級的法律規範,當時認為家庭就是一個縮小版的國家,在家庭中,只有嚴格的遵從長幼尊卑等級觀念,家庭才能夠穩定,乃至社會也會安定,的規則便不會受到破壞。

正是因為如此嚴格的婚姻制度,才具有很強的宗法、倫理、道德觀念上的約束,對當時的人們影響很大,再加上後世儒家的解說、發揚後,西周的婚姻制度不僅影響了之後3000多年的封建王朝時期的婚姻制度,甚至對於生活在現代的我們也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影響,例如"門當戶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話我們張口就來的婚俗都是起源於西周的禮。

婚姻制度的承襲與演變

在西周時期,關於婚姻的立立法活動是相當重視的,而

婚姻不僅僅是兩個家族的結合更是,對於祖先的祭祀和血脈的傳承,最通俗易懂的說法就是傳宗接代。西周時期,周禮非常強調身份的重要性,無論從上到下,皇帝(天子)還是平民百姓實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無論身份再尊貴,也只能有一個正妻,他的正妻在名義上是和丈夫"平起平坐"的,至於由正妻所生的子女都是嫡出,地位要遠遠高於其他子女。而丈夫的妾則地位低下,連帶著出生的子女的地位也不高,在我們觀看一些古裝電視劇的時候經常會有嫡庶出的這個概念,相信大家都有過一定的瞭解。

《禮記·昏義》:婚姻者和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

琴瑟和鳴的美好婚姻


夏商時曾經實行過一段時間的是一夫多妻制,帶來的問題不容小覷,因為妻子的地位和名分都是一樣的,所生的孩子對於繼承權的爭奪也是處於同一起跑線,自皇帝去世後,這些皇子們為了爭奪王位經常會發生骨肉相殘的事,因此,西周時期的一夫一妻制度是看到了夏商的教訓,為了避免這種悲劇,才演變成一夫一妻制,減少了爭奪地位的人數,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骨肉相殘的悲劇,而這個婚姻制度對於王權轉移的危險過渡期也起到了一定的穩定政治的作用。

婚姻從單純的繁衍到具備政治性

同姓不婚的舉措在現代看來不要太高明!

大概意思就是同一家族的同一個姓氏是不能夠通婚的,同姓是母系社會的標誌,說明是源於同個女性祖先,而經過人們漫長的繁衍生息的過程,人們已經意識到近親結婚後代產生各種疾病、甚至畸形的可能是非常大的,為了保證自己孕育的是有效性的後代,並且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來壯大族群力量,因此,就限制了同姓通婚。實際上,這禁止同姓通婚,是當時所能做的非常科學的孕育觀念,為提高我國古代人民的質量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

《國語·晉語》:同姓不婚,惡不殖也。

《禮記》:取妻不取同姓。

古代"相親"會


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就是認識到了婚姻的政治功能,不僅可以和外族人頻繁交流,加強聯繫,更可以互相依附,增強優勢,一舉兩得,豈不快哉?並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禮前的必不可少的第一道程序,這時候的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更重要的是為了族群的發展,那這就是大家的事情,所以說只有在雙方父母權衡利弊都同意之後,雙方才可以有姻親關係。否則,父母不同意,婚姻是不能成立的,西周的法律曾經這樣規定到。由此,可看出禮的約束性和締結婚姻的媒介的重要性。

締結婚姻的合法性和獨特性

那麼既然決定成婚,雙方都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在西周時期的人們跟現在都是有規定過結婚年齡的,男性是30歲,女性是20歲,但是這裡要注意的是30歲和20歲全部都是虛零,實際上

男子的年齡28歲,女子只用18歲就可以出嫁了如果當時有人無視規定或者超婚齡不嫁不娶違背了這個習俗的話,會受到譴責,甚至子女適齡不婚父母即為犯罪。

寶黛戀


《詩經·齊風·南山》: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以西周為例,凡是正式的婚姻的建立,需要走一套非常嚴格的儀式,在各個儀式下都有著非常嚴格的程序,只有經過三書六禮、嚴格遵循規矩的婚姻是正統的,才會被大眾認可,稱為聘,因此,彩禮又叫做聘禮。而這極高的待遇正是為了和地位低下的妾區分開來,所以說在古代娶妻在宗法、倫理上是相當的受重視的。

《禮記·昏義》: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

三書


父權、夫權制度下女性的悲哀

西周時期非常講究禮制,無論是從社會到家庭,從君臣到父子兄弟之間,都需要嚴格的按照禮的約束去生活,而禮儀的核心在於"親親"和"尊尊",在家庭關係中,強調了父親的絕對地位。與此同時,社會和法律都非常支持、維護他們在這方面的權威,周公之禮更強調了父權。封建時代女性地位非常的低下,一個"從"字貫穿了女性的一生,從出嫁的那天起,從父權的壓制下轉變為夫權的壓制,女性被壓制在家庭的這一方小天地中,而男性則會承擔著更為重要的社會角色,如承擔溝通社會和家庭橋樑、保障家庭的生存、安全等職責。西周時期的分工原則是"男主外,女主內",為了培養女性在婚後能夠妥善的處理家庭、內務,在她們10歲起就要接受系統的培訓,"四德",掌握各種家務的技能之後,還要培訓她們對男性的服從,要求女子對丈夫的絕對忠誠,夫死不嫁!

迎親的影視形象


在當時的風氣下,妻子就像一個柔軟的"寄生"藤蔓依附著丈夫的這顆大樹汲取養分,她們是沒有獨立的人格的,她們的榮譽和地位全部都來源於丈夫,和丈夫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另外妻子的行為和財產權都受丈夫管控,雖然每天要處理家庭的各項繁瑣事宜,但是在財政方面並不當家作主,需要從丈夫那裡領取定額的家用,然後用到該用的地方去,也就是說

女性只有支配權,並沒有自由的處置權

並且丈夫的權利非常大,有著單方面休妻的權利,只要妻子符合"七出之條"的的任何一項,丈夫就能行使休妻的權力,而對於丈夫則沒有這方面的要求,可見禮、法的天平是偏向於男性的。但是"三不去"中也保障了部分婦女的合法權益,"娶時賤後貴不去"就是對丈夫休妻時的限制,這種積極正面的制度也對後世起到了模範作用。總的來說,西周的這一制度很大程度上保證了男性的權利,加大了對婦女身心的迫害,在中國古代婚姻的歷史上留下了許多慘痛的例子。

梁祝影視形象


直到清朝包辦婚姻依舊是主旋律,尊親卑幼的主婚權也是當時的律法潮流,隨著時間的演變,婚姻從禮制的約束髮展為法律的鞏固,得到了政治上的認可,成為中國古代封建包辦婚姻的特質,而這種觀念又十分的根深蒂固,當時一些思想先進的年輕人想要自由戀愛締結良緣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在這種矛盾的背景下衍生出一系列講述衝破封建枷鎖、自由戀愛的戲曲作品一直流傳至今,《梁山伯與祝英臺》的悲劇就是如此,說明了人們對包辦婚姻的強烈不滿,對實現婚姻自由的強烈願望。

評價

傳統婚姻已經延續了數千年之久,在發展過程中會存在文明精華,也難免會沉澱各個歷史階段封建社會的種種糟粕,如果能深刻認識到處於傳統婚姻被糟粕掩蓋下的深厚底蘊,也讓我們提前避開雷區,建立起更和諧、健康的婚姻關係。

傳統婚姻會強調社會價值、道德、倫理等規範,對於封建制度下的婚姻來說,家庭的本身就是一項社會制度,從大的方面來說,在其中設立的宗法、權威等在某種程度上維繫了家族的繁衍和社會的穩定,那麼具體到某個人來說,就常常忽略了對於個人利益的保障,這些制度處於當時的封建制度下是有著一定的合理性的,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締結婚姻並不需要十分繁瑣的儀式,封建時期著重強調的尊卑觀念和社會功能也慢慢淡化,現代婚姻漸漸的變成一項個人化的事物。

但是,現代婚姻雖然沒有古代婚姻分工標註的十分明確,但是也是要考慮到權利義務的分配,同時還有社會和家庭的穩定因素。因此對於社會封建婚姻中的糟粕,我們應該竭力排斥,而對於那些精華部分(例如,近親不結婚,富貴不忘糟糠之妻等)我們要好好注重汲取,對於那些婚姻家庭的傳統美德我們更要接納

同時添加一些與時俱進的自由、平等,這才是真正的權利和義務相稱的現代婚姻觀念。

參考文獻:《禮記》 《國語·晉語》 《詩經·齊風·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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