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重罰!《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下月施行

拖欠農民工工資,重罰!《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下月施行

市人社部門深入建設工地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市勞監支隊供圖

廈門網訊 (海西晨報記者 張鑫惠) 今後,再敢拖欠農民工工資,將面臨更重的處罰和更高的違法代價。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下稱《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昨日,據廈門市人社局一級調研員吳目國介紹,廈門正加大《條例》宣傳力度,近期還將對全市所有在建項目開展拉網式排查,對涉嫌惡意欠薪的企業和個人繼續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

嚴厲打擊欠薪違法行為

《條例》是我國第一部保障農民工工資權益的專門性法規。與其他法律法規不同的是,《條例》圍繞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目標,進一步聚焦問題突出的建築工程領域。

《條例》要求,用人單位要通過銀行轉賬或者現金形式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要在約定的工資支付週期和具體支付日期足額支付工資。

《條例》進一步強化了欠薪入罪。對違反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人社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今後,對建設單位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撥付人工費用等違法行為,將被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中的一些違法行為還規定了責令項目停工、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相比以往2000元到20000元的行政處罰,今後的違法代價大大提高了。

廈門根治欠薪取得新進展

廈門高度重視根治欠薪工作。2019年,全市累計追償工資涉及人數13483人,涉及金額6161萬餘元;460多個登記備案的在建項目基本落實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人員實名制登記制度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支付工資制度。

在接受2018年度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中,廈門受到考核組的充分肯定;在省2018年度考核中,廈門等級為A級,排名全省前列。

欠薪還拒不配合調查?抓!

廈門網訊 (海西晨報記者 張鑫惠) 欠薪3萬餘元,以為不是什麼大事,對人社部門和公安機關的調查要求置之不理。今年1月,廈門市某工貿公司負責人在龍巖高速出入口處被抓捕歸案。

2019年,一名工人向人社部門投訴反映,他被廈門市某工貿公司拖欠工資。人社部門立案調查後,該工貿公司負責人屢屢推諉,經多次催告始終拒不到場配合人社部門的調查工作。人社部門依照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辦理程序依法調查,將該公司及其負責人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傳喚該公司負責人到案配合調查,該公司負責人又謊稱人在外省無法返回,拒不配合。經公安機關偵查查明,該負責人實際在龍巖一帶活動,其行為已構成了採取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今年1月,公安機關與人社部門聯合在龍巖高速出入口處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被抓獲後,該公司負責人追悔莫及,自認為只欠了3萬餘元的工資不是什麼大事。

根據刑法規定,拖欠一名勞動者勞動報酬兩個月以上且金額在5000元至20000元的,即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雖然該公司負責人在被抓捕後第一時間就籌集資金支付了所拖欠的工資,但其面臨的仍將是刑事起訴和法律懲戒。

展開閱讀全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