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檢察院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保衛“舌尖”上的安全

區檢察院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保衛“舌尖”上的安全

區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專項行動要求,立足檢察職能,聚焦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懲治和預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近日,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省院掛牌督辦、甘州區查辦的第一起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得以辦結。


去年年底,區檢察院受理起訴了丁某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第一時間安排專人瞭解案情,主動介入偵查。案件審理過程中,針對被告人丁某某自稱文化水平不高,不知曉加入釀皮中的“硼酸”為非食用添加劑的辯解,案件承辦人緊盯證人證言、食安培訓簽到冊等相關書證、物證資料,並結合食品經營者銷售者負有保障食品安全的責任與義務,認真梳理研判,多角度多維度進行法理分析,綜合認定被告人丁某某主觀故意不明知的辯解不成立,使案件做到客觀違法和主觀責任相統一。案件起訴後,法院認為丁某某的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有罪判決。


丁某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辦理及有罪判決,為該院後續從嚴懲處涉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犯罪案件,起到了示範性、標杆性的作用。同時,有力震懾和打擊了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保證全區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2019年至今,該院共受理涉嫌食品藥品領域犯罪案件6件6人,經審查後,全部提起公訴。(第一檢察部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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