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里的合同条款在签合同时,双方可以视情况再协商更改吗?

招标文件里的合同条款在签合同时,双方可以视情况再协商更改吗?

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受政府委托,承担公告发布及综合评标专家库运行维护等工作。为各方市场主体,交易中心,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一站式”服务。

招标文件里的合同条款在签合同时,双方可以视情况再协商更改吗?

答:不可以实质性更改。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依据的是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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