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安全生產“兩法銜接”機制

明確七類案件涉嫌安全生產犯罪

4月10日,我省印發《遼寧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依法懲治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辦法》明確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主要有七類:重大責任事故案件;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案件;重大勞動安全事故案件;危險物品肇事案件;消防責任事故、失火案件;不報、謊報安全事故案件;非法採礦,非法制造、買賣、儲存爆炸物,非法經營,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等涉嫌安全生產的其他犯罪案件。

《辦法》對應急管理部門及消防救援機構日常執法中的案件移送與法律監督、事故調查中的案件辦理程序分別作出規定,重點強調了各部門從立案到解決意見分歧全過程的協調配合。同時,強調要構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常態化協作機制。主要包括:各部門要確定牽頭機構和聯繫人,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重要問題;定期聯合通報轄區內有關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移送、立案、批捕、起訴、裁判結果等方面信息;應急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可以就案件辦理中的專業性問題相互諮詢。

此外,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發現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保障方面存在問題,或者有關部門在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方面存在違法、不當情形的,可以發出檢察建議、司法建議。《辦法》還要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運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實現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的網上移送、網上受理和網上監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