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屍體怎麼辦?18世紀的外科醫生開始和“盜墓賊”合作

如果我們回到18世紀的英國,除了能感受工業革命到來之時的混亂和激情,同時也會發現歐洲醫生的瘋狂,尤其是外科醫生。

缺少屍體怎麼辦?18世紀的外科醫生開始和“盜墓賊”合作

約翰·亨特

1728年,約翰·亨特降生於蘇格蘭的一個窮苦家庭。他20歲這一年,意識到必須學一門手藝,才能養活自己。沒有辦法,約翰·亨特只能來到倫敦,投奔自己的哥哥威廉·亨特。

哥哥威廉·亨特已經事業有成,他在倫敦開設了一間解剖學校。也就是說,約翰·亨特即將進從事一個神奇的職業:外科醫生。

18世紀之前的歐洲醫生,大致可以分為兩類:有文化有地位的內科醫生,經常幹兼職的外科醫生。

稍微瞭解歐洲醫學的人都知道,在整個漫長的中世紀,那些掌握醫藥學知識的醫生們都高高在上,他們寧願使用一些有毒金屬給病人催吐,也不願意拿起手術刀——開刀見血被認為是低賤的工作。

於是,當時的“外科醫生”不得不由其他人兼職——比如理髮師或者劊子手,只要會動刀子的就行。到了18世紀,外科醫生雖然地位有所提升,但依然水平堪憂,畢竟他們缺少足夠的屍體,用來進行解剖練習。

所以,醫學院的學生們非常痛苦,即便他們再有學習的熱情,也不得不等待學校有新鮮的屍體可以解剖——當然,大多數時候都是老師解剖,一大群學生圍觀學習。當時一位蘇格蘭的醫學院教授,就用一具屍體講完了一門整整100學時的課程。缺乏練手的機會,可能是當時醫學院學生最苦惱的事情吧。


約翰·亨特來到哥哥的學校,也發現了屍體的重要性。

缺少屍體怎麼辦?18世紀的外科醫生開始和“盜墓賊”合作

達芬奇繪製的人體解剖圖

哥哥威廉·亨特本來也是外科醫生,開辦學校也是培訓那些解剖學學生——但是,威廉有一個致命麻煩,作為外科醫生,他發現自己經常暈血。

一個暈血的外科醫生,自然不再適合處理和解剖有關的事情,於是他把大部分的工作,都交給了弟弟約翰·亨特。

20歲出頭的約翰·亨特精力充沛,對於動刀子充滿了熱情。所以他很快就熟悉了屍體解剖,並且成為了一名外科醫生——再強調一遍,18世紀的外科醫生並不需要多嚴格的教學和考核,畢竟很多學生畢業了都沒動過屍體。

約翰·亨特運氣非常好,在哥哥的解剖學校可以優先動刀子,他還在聖喬治醫院當上了外科醫生,可以專門給一些窮人做手術了。伊麗莎白時期的英國,工業化讓城市中擠滿了窮人,為了緩解社會矛盾,政府對一些“有救濟價值”的窮人會有適當的幫助。

所以,約翰·亨特有機會給大量的窮人做手術,這些人不得不靠救濟才能活下去,也根本不會在乎外科醫生水平如何——就算是被拿來“練手”又如何?反正也沒人關心他們。

在醫院的工作,讓約翰意識到,年輕的醫生們如果不多多練習解剖,水平不可能有所提升。於是,他在哥哥的學校中鼓勵學生親自動手,多積累經驗。所以,這所學校中的學生,幾乎人人都有一具屍體可以練習。


那麼,約翰到底從哪弄來這麼多屍體呢?

缺少屍體怎麼辦?18世紀的外科醫生開始和“盜墓賊”合作

刑場上會有很多圍觀者

其實,從15世紀開始,醫學院就已經有了固定的屍體來源——刑場上的犯人屍體。近代解剖學之父安德雷亞斯·維薩里年輕的時候,就有過一次神奇的經歷。《歐洲死刑史》中記載,1536年,維薩里在法國的一座城市外散步,發現城門口的絞刑架上,有一具完整的骨骼。於是,他毫無猶豫的爬上絞刑架,取下來幾塊骨頭帶走了。接下來的幾天裡,他又多次偷偷回來,把骨骼都拿走了,“除了一隻腳、一個膝蓋骨和一隻手的手指外,基本上整個骨骼都被他取下來了。”

解剖學家有沒有屍體,就要看死刑犯多不多了。約翰·亨特生活的時代,死刑犯確實很多。圈地運動導致無數的農民失去土地,湧入城市。他們窮困潦倒,自然也犯罪率極高。1688年英國進入了“血腥法典”時期,當時大約有兩百多項死罪,隨便偷點東西都會上絞刑架。所以,不缺死刑犯。

1752年,《謀殺法案》的頒佈,英國更是允許解剖學家認領被執行死刑的謀殺犯屍體,用於解剖使用——這讓如約翰·亨特這樣的外科醫生非常興奮,一旦有犯人要執行死刑,下面必然圍了一群解剖學家。

大多數的犯人都是上絞刑架,他們往往要掙扎一段時間,才能真正死去。在這期間,外科醫生們和死刑犯的親屬已經擠到了跟前,互相怒視著對方,做好了動手的準備。一旦死刑犯的屍體被放下來,免不了一陣爭搶。

英國學者特雷弗·諾頓所著的《冒煙的耳朵和尖叫的牙齒》中,就有這麼一段“離奇”的記載:“從絞刑架上下來的屍體想必還是溫熱的,於是外科醫生和死者的親屬好一番不體面的拉扯爭奪。有一次實在激烈,被爭奪的重罪犯因此醒了過來,後來被判緩刑,還有了新名字,人稱‘半吊子麥琪’。”

這其實還不算恐怖,因為外科醫生著急用新鮮的屍體解剖教學,所以常常搶到屍體就立刻動刀子,“有那麼幾次,解剖學家手術刀下的‘死屍’出人意料的在解剖桌上坐了起來……”

想象一下這恐怖的場景,一位罪犯在劇痛中恢復了意識,坐起來忽然發現自己的身體已經被剖開,而周圍都是圍觀的醫生和學生……


單單是約翰·亨特的學校,每週都需要幾具屍體,要是再加上其他的醫學院和解剖學家,死刑犯的屍體顯然不夠用了。

缺少屍體怎麼辦?18世紀的外科醫生開始和“盜墓賊”合作

18世紀的盜墓者

於是,很多底層市民看到了賺錢的機會。最初,像約翰·亨特這樣的外科醫生,經常會賄賂殯葬人,讓他們偷偷把棺材裡的屍體偷出來,在裡面換上石頭做樣子。負責掩埋死者的殯葬人當然非常樂意,這些外科醫生們出手還是很闊綽的。

然後,窮人們意識到這是生財之道,於是開始盜墓。當時的英國法律,嚴懲盜竊財物的行為,隨便偷一隻雞都有可能上絞刑架——但是,屍體不算財物,只要盜墓者將棺材中的隨葬衣物留下來,他們就不算違反什麼重罪。

盜墓迅速發展,很多團伙分工明確,效率極高。解剖學家們有專門的聯絡人,當他們需要屍體的時候,就可以提前預定。盜墓者四處挖掘剛下葬的屍體,然後迅速裝進大桶裡,用最快的時間送到客戶的手裡。18世紀的都柏林地方報紙上,曾經專門刊登文章提醒“盜墓者”,要求“體面起見,請把寶物包裝的稍微仔細一點。”

當解剖學家和醫學院默認這種行為之後,盜墓賊也有恃無恐了。而隨著屍體價格不斷上漲,盜墓者開始抱怨:他們經常半夜去挖掘一座新墓,結果發現已經有人捷足先登。

18世紀前後的盜墓者有多猖狂呢?1831年,一個盜屍團伙被抓獲,他們坦誠的告訴人們,過去12年的時間裡一直幹這一行,四個人盜竊了近1000具屍體,都賣給了倫敦的幾家醫學院。

僅僅一個四人團伙,就盜竊了這麼多屍體,當時的情況可想而知。


正因為競爭激烈,有些大膽的盜墓者決定擴展一下“業務範圍”,開始給醫學院提供更為新鮮的屍體。

缺少屍體怎麼辦?18世紀的外科醫生開始和“盜墓賊”合作

黑爾和布克

來自愛爾蘭的黑爾和布克,最開始開了一家小旅館。當一位房客不幸死亡之後,他們決定發點小財:用樹皮放進棺材裡假裝下葬,屍體則偷偷送到愛丁堡大學,賣給了外科醫生羅伯特·諾克斯,價格是7.1英鎊。

這可比開旅館賺錢多了,黑爾和布克嚐到了甜頭,於是開始殺人,把屍體賣給解剖學家。一位名叫約瑟夫的體弱多病的房客,被灌醉之後悶死,賣了出去。一個綽號“傻傑米”的人,也被賣給了羅伯特·諾克斯醫生——這位“傻傑米”在當地頗有些名氣,醫生只好先砍了他的腦袋,才拿給學生們解剖。

黑爾和布克一共殺死了16個人,之後就被警察逮捕了。頗為諷刺的是,布克被執行絞刑之後,也被送到了愛丁堡大學,為學生們練習解剖貢獻了一份力量。

實際上,黑爾和布克只是代表人物而已,因為即便在他們伏法之後,依然出現了頗具規模的“布克幫”。他們專門用“特殊的手段”,運送餘溫尚存的屍體給倫敦國王學院。當他們被抓獲之後,已經提供了超過1000具屍體。

解剖學家和醫學院的學生,肯定知道這些屍體來歷不明,他們甚至可以輕鬆判斷出死因——不過,盜墓者編造理由說屍體來源是合法的,他們也不願深究。畢竟,急需屍體的解剖學家認為,學生的學業更重要一些。


約翰·亨特自然也和諸多盜墓賊合作過,不然去哪弄這麼多屍體呢?

缺少屍體怎麼辦?18世紀的外科醫生開始和“盜墓賊”合作

英國亨特博物館

他甚至願意花大價錢,弄來屍體收藏在自己的博物館中。比如當時著名的“愛爾蘭巨人”查爾斯·拜恩,身高2.4米,就被約翰·亨特盯上了。查爾斯·拜恩在將死之時,叮囑自己的入殮師,一定要用鉛製棺材把自己的屍體封住,然後沉入大海……結果約翰·亨特大手筆的花了500英鎊,從入殮師手中買下了這位巨人的屍體。現在,查爾斯·拜恩的骨架,成了皇家外科醫師學院亨特博物館的鎮館之寶。

這麼明目張膽的盜墓和殺人,最終激起了市民們怒火。畢竟沒有人願意死後還被動刀子,家屬們紛紛親自守護墓穴,甚至用鐵圍欄進行加固,防止屍體被偷。

英國政府也意識到必須改變這一亂象,於是在1832年出臺了《解剖法案》。法案規定,貧民所、停屍房內無人認領的屍體,可以交給解剖學家……當時倒斃街頭的貧民比比皆是,醫學院合法的獲取這些屍體用於解剖,無疑對盜墓者是重大的打擊。

當然,約翰·亨特也好,其他的解剖學家也好,其實並非十惡不赦之人。只不過對於18世紀的外科醫生們來說,積累經驗、提高能力,保證手術成功率高,就只能“多動刀子”,勤加練習。那麼,為了拯救生命,只能昧著良心,和盜墓者“合作”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