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盜狗流竄兩省,因累犯從重處罰


為盜狗流竄兩省,因累犯從重處罰

狗肉,又稱“香肉”。中醫認為其屬熱性食物,可增強人的抗寒能力。當今社會,部分人有著秋冬季節吃狗肉的習慣。但是,一些不法分子為了吃“免費”的狗肉竟然實施犯罪。

2019年12月3日,侯某某與趙某某一起到朋友家吃飯,席間兩人談起冬天想吃狗肉,侯某某表示自己有工具,可以帶著趙某某“撈狗子”回來吃,兩人一拍即合。

二人駕駛一輛回收的報廢車輛,先後到河南省新野縣新甸鋪鎮及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朱集鎮等地盜狗,侯某某負責盜狗,趙某某負責望風。盜狗過程中,侯某某用弓弩裝麻醉針射殺、老虎鉗夾斷狗鏈後牽拉等方式盜得農戶看家狗4只。當二人準備在襄州區朱集鎮再次盜狗時被警方抓獲。

經查,侯某某於2019年10月至11月間還實施盜狗行為4起,其中趙某某參與1起,二人涉嫌盜竊罪。且侯某某在2016年就因盜竊狗、雞等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趙某某也曾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至2019年7月刑滿釋放,同屬累犯。

到案後,二人自願認罪認罰並如實交代犯罪事實,襄州區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該案,並於近日以涉嫌盜竊罪對二人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說法:看家狗屬於個人受法律保護的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侯某某、趙某某攜帶凶器多次盜狗,涉嫌盜竊罪,均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且二人均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發佈:襄州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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