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大學生帆船賽落水身亡 聽證會還原案情真相

5年前,在青島就讀的小陳受大學指派參加帆船比賽,比賽中落水,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小陳的父母以某大學、比賽兩主辦方、比賽兩承辦方為被告提起訴訟,經過法院三次審理,都認定小陳落水時救生衣脫落對於自己的溺水死亡有一定的因果關係,判令其承擔10%的責任。小陳父母堅持認為小陳對自身死亡並無過錯,為此申請民事檢察監督。

一場聽證還原案件事實真相

承辦檢察官在審查全案訴訟卷宗基礎上,為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召開了公開聽證會。

聽證會上,雙方當事人充分表達利益訴求和抗辯意見,使當事人對案件爭議焦點更加明瞭,對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也更加清晰。結合聽證會,檢察官全面分析了原審裁判情況,從法、理、情出發,對事故責任劃分進行了充分研判。最終查明,根據現有證據並不足以證明系小陳自身的原因導致救生衣脫落,屬於待證事實真偽不明,根據法律規定,應當認定小陳個人原因導致救生衣脫落的事實不存在。

經檢察官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提請省檢察院抗訴,省檢察院採納提請抗訴意見向省高級法院提出抗訴,省高級法院提審本案並於2020年2月作出再審判決,完全採納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撤銷原一、二審判決,判令事故責任由某大學、兩承辦方共同承擔。一場歷時五年的糾紛終於在一場聽證會後畫上了句號。

為了讓小陳父母這樣的普通群眾得到苦苦追尋的那個“說法”,讓他們的心靈獲得慰藉,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青島市檢察機關積極做好民事檢察環節的公開聽證工作。

青島一大學生帆船賽落水身亡 聽證會還原案情真相

三大節點抓住聽證“命脈”

堅持事前標準遵循。青島市檢察機關制定了《民事訴訟監督案件公開聽證實施細則》《公開聽證紀律》等配套工作制度,提出公開聽證應當在檢察機關專門聽證場所進行,由辦案檢察官主持,檢察官助理或書記員負責記錄,司法警察負責維持聽證秩序,必要時進行同步錄音錄像。

堅持事中優化銜接。將矛盾化解思維貫穿於公開聽證全過程,體現民事檢察和解優先原則,積極引導當事人在法律框架內達成和解,為當事人提供充分闡述申請監督理由和反駁意見的機會,使其感受到司法溫度,成功和解案件35件。同時,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給予司法救助15次,充分體現民事檢察人文關懷。

堅持事後質量評查。聽證結束後,及時向案件雙方當事人發放《公開聽證評議表》收集意見,民事檢察部門還聯合案件管理部門組成評查小組,不定期地開展現場聽會評審、結案後質量評查,確保案件質量。

青島一大學生帆船賽落水身亡 聽證會還原案情真相

三個堅持實現“零距離”接觸

堅持公開透明。提前三日公開主持人、聽證員、書記員身份,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藉助市院自行研發的民事檢察智能輔助辦案系統,微信同步推送聽證法律文書通知當事人。根據案件情況,還邀請與案件沒有利害關係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參加聽證,進行辨析引導、勸慰安撫。

堅持客觀公正。檢察官在聽證中不發表傾向性意見,充分給予當事人平等的參與機會,組織當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張、證據或反駁對方的主張、證據,直接聽取當事人對檢察機關調取證據的意見,通過“零距離”感受檢察機關司法辦案過程。

堅持規範有序。市院通過現場會、觀摩庭等方式,高起點規範引領10個基層院建立智能化的民事檢察公開聽證室,為互聯網公開直播打下堅實基礎。並通過科學規範化工作,不斷適應公開聽證類型化要求,設計“等腰三角形”“方形”“圓形”聽證室,滿足不同類型案件聽證需要。

2017年以來,青島市檢察機關對辦理的民事裁判結果監督案件組織公開聽證967次,相關經驗做法被光明日報、檢察日報、大眾日報等媒體報道,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創新工作成果一等獎,省院在青島召開現場會予以推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