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隔離不擱置 法院解難題

湖南法院網訊 “郭某英,你好,我是湖南平江法院執行局法官,你申請執行劉某文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已將履行款50000元交到了法院,剛剛我們通過案款系統已將錢匯入你的銀行賬戶,你收到了嗎?”

“收到了,剛剛我收到了銀行的短信,真是太感謝你們了,疫情期間我們湖北一直在隔離,我沒辦法外出工作,家裡正需要用錢,可又去不了湖南,本以為要拖上一段時間,沒想到這麼快就結案了。”

家住湖北漢川市的郭某英在湖北武漢打工期間,結識了湖南平江人被執行人劉某文,後劉某文以借錢做生意為名向郭某英共計借款9萬餘元,償還了2萬餘元后,劉某文玩起了“消失”,電話不接,微信拉黑,無奈之下郭某英只好將劉某文起訴至平江法院,平江法院作出判決後,郭某英於2020年元月向平江法院申請了執行。案件立案執行後,恰逢春節和疫情期間,平江法院執行局的執行法官雖多次與被執行人劉某文聯繫,但被執行人劉某文一直找藉口拖延,致使案件一直未能執行到位。

疫情緩和後,針對本院轄區與湖北省交界,雙方經濟活動頻繁,涉訴涉執案件較多的特點,為避免湖北籍企業和個人申請執行案件因疫情隔離而久拖不決,以實際行動支援湖北的抗疫鬥爭,平江法院執行局集中開展了涉湖北申請執行案件集中執行專項活動。自專項執行活動開展以來,共計執結涉湖北籍企業和個人申請執行案件6件,司法拘留3人,查封房產2套,執行到位標的共計200餘萬元。同時,針對疫情防控期間湖北籍人員因隔離措施造成出行不便的特殊情況,平江法院暢通網絡辦理渠道,推出了電子送達、微信辦理結案手續等一系列網上便民措施,儘快將執行到位的案款發放給申請執行人,在專項執行活動期間執結的案件,全部採取網絡渠道辦理結案手續,避免了申請執行人奔波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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