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實錄】為了不付錢 竟將朋友“抵押”在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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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警方迅速偵破一起詐騙案

●近日,一名車行老闆魏先生,來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石泉路派出所報案稱,有2名男子來買電瓶車,其中一名男子,在結賬時發現身上現金不夠,提出將同行男子陳先生“抵押”在店中,自己開著新買的電瓶車去銀行取錢後回來結賬。

【执法实录】为了不付钱 竟将朋友“抵押”在店里……

在同伴的注視下 男子開走了電瓶車

【执法实录】为了不付钱 竟将朋友“抵押”在店里……

該男子一路奔波,尋找地方轉賣新車

魏先生在與陳先生一同等候數小時後,發現被騙,選擇了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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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該男子走進另一家車行將車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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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討一番後交出了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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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共識雙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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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即開展偵查,很快在宜川路某小區內將涉嫌詐騙的男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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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後,馮某如實供述了自己騙取電瓶車的犯罪事實。原來,案發當日,馮某在閒逛時偶遇陳先生,由於多年不見,陳先生並不瞭解馮某的底細,馮某便慌稱自己準備買一輛新的電瓶車。熱心的陳先生當場介紹了一家自己熟悉的車行,並帶馮某前往選購。馮某最終挑選了一輛價值3500元的電瓶車,在付錢時,他謊稱自己現金不夠,拿出一張餘額為0的銀行卡稱要刷卡支付。由於車行內沒有POS機不能刷卡,他又和老闆商量,將同行的陳先生“抵押”在店裡,自己去銀行取錢來付款。接著,馮某便開著騙來的新車揚長而去,轉手又變賣了剛騙來的電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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