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機關算盡太聰明 以貪作繭終自毀

“……我的錯誤不是一天造成的,而是點滴貪念的積累,是無數次放縱的匯聚,我為自己所犯的錯誤感到非常懊悔,我願意接受組織的處理,也感謝組織拯救了我”,鐘山區衛計局原黨組成員、區婦幼保健站(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原站長陳某在懺悔書中說道。

已有三十多年工齡的陳某,很快就到含飴弄孫、安享晚年的日子了,然而由於自己的貪念和算計,導致晚節不保,丟了“位子”、汙了名譽,成為反面典型,讓人忍不住嘆息!然而回放其違紀違法歷程,得到今天的結果,只能是必然。

惡不可積,過不可長。2004年8月,陳某任鐘山區原老鷹山鎮副鎮長時,就因分管的鎮計生辦違反財經紀律,虛開就餐發票和虛造發放補助花名冊沖銷不合理開支問題,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已有“前科”的陳某不但不把此事作為警醒,在糾“四風”、懲腐敗的高壓態勢下,仍然無視組織的三令五申,遊離在紀律規矩之外,生動詮釋了“毛毛細雨溼衣裳,點點貪戀毀名節”。

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講排場、謀私利。2013年至2017年期間,陳某多次安排婦計中心購買高檔菸酒用於違規接待,虛開發票套取公款24萬餘元沖銷以上支出。同時,在陳某的授意下,區婦計中心公務接待菸酒主要從其侄兒陳某開的菸酒店處購買,照顧親屬謀利。2016年5月,陳某出資與其弟合夥開餐館,並將相關接待安排在該餐館,獲得分紅5萬元。陳某利用職務影響,照顧親友菸酒店、餐館的生意,將手中的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

在執行單位財經制度上,陳某肆意妄為,多次安排下屬虛開發票套取公款,公私混用。2014年至2016年間,通過虛開發票套取公款,部分用於單位支出,個人開銷部分達3.72萬元;陳某還自編自演套取公款“犒勞”自己的把戲,安排財務人員虛開發票套取公款進行私分,陳某分得1.8萬元。

對待不法商人的“圍獵”,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慎之又慎,然而,陳某卻反其道而行。作為婦計中心“一把手”,陳某在單位醫療設備採購中具有“拍板權”,陳某不僅不守牢紀律底線,反而主動邁入“獵場”,對醫療設備供應商的一句“有困難請找我”,說者有意,聽者有心,積極為權力變現鋪橋搭路。2013年8月,陳某向單位設備供應商劉某借款5萬元用於歸還個人債務,其抱著劉某得到自己的照顧,在供應醫療設備項目中賺了錢,劉某因以後還想要得到陳某的關照,繼續供應設備,兩人心照不宣地達成了利益“共識”。借款給陳某時,劉某“識時務”地沒要求寫借條,陳某也對借而不還一事閉口不提。2018年5月,陳某再次向劉某借款2.3萬元,並且約定將這2.3萬元借款加到區婦計中心預採購的醫療設備款中,打算採用提高採購價的方式使用公款來“還”私人借款。後因上述醫療設備未採購成功,直到案發時陳某都未將2.3萬元歸還劉某。

2017年7月,區婦計中心供水系統需要安裝水管,單位出納介紹自己的親戚蔣某來參與報價,後項目由蔣某實施。蔣某在收到項目款後,謀求在今後的項目承攬上得到更多照顧,將1萬元感謝費送給陳某,陳某隨意推脫幾句便欣然接納。

對內“薅公款”,對外“吃老闆”的陳某,儼然成為了婦計中心的一顆“毒瘤”,嚴重影響了單位內部的政治生態,單位不少人員私底下對其敢怒不敢言。

調查初期,陳某不配合辦案人員調查,負隅頑抗,先與下屬串供,後與單位設備供應商訂立攻守同盟,真可謂煞費苦心!然而,在紀律法律的威嚴下,在鐵的事實面前,一切小算盤不過是作繭自縛,最終都難逃懲處。

陳某在被留置後,經辦案人員多次談心談話、疏導教育,才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積極配合審查調查,真誠認錯悔錯,對自己的違紀違法事實作出深刻檢查,並委託家屬將其違紀違法所得上繳,機關算盡太聰明,到頭不過一場空。2019年2月,經鐘山區紀委常委會和區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區委批准,陳某被開除黨籍、政務撤職,降低兩個職務層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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