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施行!丹東這項立法填補省內空白,農村朋友需要了解一下昨天,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丹東市農村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背景、制定過程、主要內容,並就《條例》重點和難點問題進行解讀。開展農村垃圾治理和管理,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主攻方向之一,也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5月1日施行!丹東這項立法填補省內空白,農村朋友需要了解一下昨天,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丹東市農村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背景、制定過程、主要內容,並就《條例》重點和難點問題進行解讀。開展農村垃圾治理和管理,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主攻方向之一,也是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必然選擇。我省在農村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立法尚為空白,丹東在全省率先制定《條例》,響應了設區市地方立法“先行先試”的號召,也反映了我市對農村環境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視。去年,《條例》經市人大常委會三審通過後,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今年3月30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查批准了《條例》。4月20日,《條例》全文在《丹東日報》和丹東人大網站上公佈,將於5月1日起施行。據瞭解,《條例》不設章節,共計三十六條,包括對農村垃圾管理的總則性事項進行了規定,規定了垃圾的清掃、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對農村垃圾管理工作全過程做出明確要求,規定了對農村垃圾處置的監管和信息公開,建立舉報投訴制度以及對舉報投訴的處理等內容,規定了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單位和公民等有關主體違反條例規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並分別對公益訴訟、委託執法、制定實施細則以及條例的施行日期進行了規定。(丹東發佈)#丹東爆料# #頭條丹東# @頭條本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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