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大家的工資都是從幾月份算的?

山溝溝頭的半仙兒


如你所說,如果你一直在上班,並沒有因為疫情影響、中斷工作。並且公司也沒有提前告知疫情期間暫停工作,這期間的待遇應該是不變的。

更何況一月份1月24-30日,後延長到2月2日,國家法定節假日。之前基本沒受影響,一月份工資不發說不過去了。

二月份如果公司沒有提前通知也應該是按正常上班發工資。

如果公司不發工資,你還準備繼續在這家公司工作,可以先和公司爭取,儘可能爭取協商解決。如果實在不行,就要儘早收集這期間一直工作的證據,並且公司沒有事先通知的證據,然後走勞動仲裁,爭取合法權益。這樣和公司基本鬧僵了。


追逐和諧人生


我做快銷品的,一月20號回家,誰知道最後由於疫情顧客把我的貨天天都搶了,貨都不夠賣,我走時委託一個同事幫我上貨,我給她幾百塊錢,最後一發工資差不多少兩千塊錢,說貨是自然走貨,不算我的銷售,我就想問我不託人幫訂貨上貨,那貨自己會上到面上去。一說給武漢捐了幾千萬,聽著好聽,其實都是扣我們員工的錢,二月份說的給個底薪,其實賣的貨挺多的,可以發四五千的,實際發1789.59元,沒辦法,錢在人家手裡,想給多少給多少。


拼ping


你好,很榮幸能夠回答這個問題,分享一下我個人的觀點:

首先、我認為在這個疫情特殊時期能夠發放工資,對一個企業來說也是一個考驗,畢竟有些公司因為疫情影響沒有收益,發工資都困難。

其次、針對你二月上班,沒工資一事,應該給老闆做出解釋,相信老闆會做出解釋的,具體我視頻分享,希望能幫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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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裡頭


一、受疫情影響,各單位計發工資的政策並不一致,有的可能足額髮,有的可能降薪或扣發一定時間段的工資。

二、你可以一邊上班,一邊與人事部門溝通,弄明白少發工資的原因,究竟是錯漏還是單位的規定。

三、如果你認為單位無故剋扣了工資,你需要收集好證據(包括勞動合同),找用工單位所在地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諮詢或向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四、如果單位告知你需要員工減薪與單位共渡難關,只要一視同仁、公平合理,你也可以諒解接受,畢竟是受疫情影響,先讓單位活下來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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