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倫理思想研究

《古蘭經》倫理思想研究

顧世群

東南大學


《古蘭經》倫理思想研究


伊斯蘭文明是影響人類歷史進程的偉大文明,今天在西方強勢文明的衝擊下,它又一次但卻是以反面的形象佔領了世界舞臺,各種矛盾鬥爭的源頭都指向了伊斯蘭教文化本身,它亦因此變得撲朔迷離。伊斯蘭教因其鮮明的道德色彩被稱為“倫理一神教”,本文試圖通過對《古蘭經》倫理思想的梳理和分析,認識伊斯蘭教倫理的本質和特點,以期瞭解伊斯蘭文化,為尋求宗教對話、形成多元文化生態盡綿薄之力。真主是伊斯蘭教信仰的終極實體,它完滿、無限、萬能、全善,是穆斯林賴以生活的價值、支柱、動力和源泉。真主創造了世間萬物及其規律和特性,人類作為真主普慈特慈的產物,具有前定下的自由意志,這是道德行為成為可能的邏輯前提。為確保行善去惡的倫理後果,伊斯蘭教倫理以人類死後復活、全體接受真主獎善罰惡的公正審判來保證善惡有報、德福一致的實現。真主、前定下的自由意志、末日審判構成伊斯蘭教倫理思想內在邏輯機制運行的三大要素。《古蘭經》倫理思想以正信,即信仰真主作為一切倫理行為的基礎。惟有符合教義精神的舉意、對宗教義務的虔誠履行和堅持不懈的行善三者的結合才能培養出正信、正已、正人的理想人格。伊斯蘭教堅持兩世並重的人生觀,主張“工作”、“清潔”、“求知”的生活方式;《古蘭經》倫理思想指出結婚成家是穆斯林的積極天命,允許一夫多妻,但要求丈夫在物和情感上公平待遇眾妻。婚姻莊重合法,給予穆斯林有限制的離婚自由。伊斯蘭教倫理要求家庭成員堅守信仰、各守其分、各負其責,以保持信仰的純潔和家庭的穩定;烏瑪是以伊斯蘭信仰為紐帶建立起來的穆斯林社團,穆罕默德用伊斯蘭教意識形態指導社團行為,這種作法也成為今天人們廣泛談論的伊斯蘭政教合一傳統的源頭。在烏瑪中,穆斯林都是兄弟,關係平等、團結友愛。烏瑪以“吉哈德”(聖戰)來保證個體的信仰和穆斯林社團的整體利益,其理想是實現“人類一族”的穆斯林大同世界。伊斯蘭教認為人與自然都是真主的創造物,真主擁有天地萬物的所有權,人是真主在大地上的“代治者”,這既決定了人在大地上的主體地位,同時也限制了人對自然的肆意行為。從以上對道德自我、家庭、烏瑪、自然的倫理分析中可以看出,《古蘭經》倫理思想具有信仰價值至上性、入世性、人性化傾向和超穩定性的特徵。其中,作為宗教倫理,它堅持信仰本位,並以後世末日審判作為賞善罰惡,解決德福矛盾的終極手段。但伊斯蘭教倫理效用在廣度和深度上表現出來的歷史一貫性是與眾不同的。《古蘭經》倫理思想的入世性和人性化傾向表現出鮮明的個性特徵,鼓勵人們帶著信仰的目的和意義積極入世,而在處理具體事務的過程中允許採取與人性及人的現實需要相符的靈活、彈性的處理措施。伊斯蘭教法是克服德性與幸福之間張力的制度手段,它與信仰心理的強大作用共同促成了伊斯蘭教倫理思想的超穩定性特徵。形式的保守和滯後某種程度上窒息了文化因子的積極活動。《古蘭經》倫理思想的主旨是勸善戒惡、引人向善,穆斯林是“信道而且行善”的人,通過現世的努力和奮鬥實現個體與社會、現世與來世的永恆和諧。文化間的隔膜乃因為彼此間缺少基本的瞭解,由表面現象得到的先入之見最易遮蔽真實的顯現,以平和、客觀的心態認識不同樣式的宗教文化不僅能推進對文化問題的深考也能從中得到資源性的、具有人類共享性的價值啟示。 還原

關鍵詞:伊斯蘭教; 《古蘭經》; 倫理思想; 倫理特徵;

導師:田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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