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晚
亳州颳起大風
一些小區的外牆出現脫落
市民劉先生的車
就被小區脫落的外牆砸中了
劉先生介紹
當晚7點多
他開車經過市區一小區
附近的非機動車道
準備臨時停車買東西
突然聽到聲音
下車檢查發現
車輛前引擎蓋
被石塊砸了兩個窟窿
經檢查
砸到車的石塊
是從小區外牆上脫落下來的
劉先生認為
外牆脫落應該與物業
或開發商有一定的關係
希望能得到一定的賠償
小區物業負責人介紹
在惡劣自然天氣來臨前
發佈了溫馨提示
他們也給車主打電話
告知了高空墜物的風險
在這起事件中
物業公司認為
自己沒有直接的責任
所以無法達成劉先生的賠償訴求
物業公司表示
目前小區的地下停車場
已經對業主免費開放
物業公司建議廣大業主
儘量把車停放在地下車庫
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85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你認為劉先生的車
應該誰來負責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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