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寬內忌—司馬氏亡魏立晉政治姿態背後的真相

有魏一朝,自曹操起兵討伐董卓伊始,及文帝廢漢獻帝自立,至鹹熙二年(265年)魏景帝曹奐禪位於司馬炎,享國40餘年。其間,曹魏所倚仗的軍事和政治班底大都出自於早年間跟隨曹操創業的那一撥人,譙沛夏侯氏,潁川荀氏、鍾氏、陳氏,高陽許氏,弘農楊氏,高平滿氏,這些世家大族以曹操為核心構成了曹魏代漢所需要的複雜權勢網絡,有開國之功。


曹魏立國後,曹丕完整的繼承了曹操遺留下來的政治格局,對於這些世家大族的功勳之人均委以重任,在漢末三國之勢逐漸成形的情況之下,平穩的渡過了權力交接的政治風波。同時,在曹丕短短六年的政治生命中,為了抑制曹魏宗親家族勢力的坐大,重用司馬懿和陳群,官員選拔及考核上實行九品中正制,不拘一格的提攜出身低微但卻有才能之人,這些人,為充滿了曹魏固有的功勳貴戚的朝堂,平添了些許清新之氣,雖然只是寥寥。曹丕執政末期,憑藉著君主的信任和與曹丕的親密關係,司馬懿及黨於司馬家的新興官吏,在朝堂之上形成了與以曹真為核心的曹魏官宦集團相抗衡的局面,一直持續多年。

外寬內忌—司馬氏亡魏立晉政治姿態背後的真相

外寬內忌—司馬氏亡魏立晉政治姿態背後的真相

高平陵之變(249年)發生兩年後,司馬懿去世,長子司馬師以撫軍大將軍執掌朝政,相應的,也繼承了司馬懿苦心經營多年的政治遺產。然而與司馬懿的勞苦功高所不同的是,不惑之年的司馬師,政治上沒有在地方就任治理一方的經歷,軍事上沒有足以封侯拜相的軍功,於是,為了鞏固司馬家族的統治地位,樹立自己的威望,司馬師在執政的第二年便匆匆發動伐吳之戰,企圖立下不世之功以立威,這也是司馬師掌權之後面臨的最大的挑戰。

伐吳一役,司馬師兵分三路,以司馬昭為監軍。西路以王昶(chǎng)逼取江陵,中路派毋(gùan)丘儉攻向武昌,東路軍則以司馬昭為都督、胡遵、諸葛誕為將軍,領兵7萬,直逼東興(今安徽含山西南)。此時,吳國孫權已病亡,全國上下同仇敵愾,大將軍諸葛恪為統帥,率軍4萬,迎擊向東興進攻的魏軍。魏軍不敵。

外寬內忌—司馬氏亡魏立晉政治姿態背後的真相

三國局勢及地理位置圖

戰敗之後,司馬師並沒有處罰領兵的各路將領,只是把身為監軍的司馬昭削去了爵位,以示懲戒,朝堂之上便也沒有深入追究戰敗的責任問題。委過於弟,避免了戰敗之後會引發的朝堂內部的政治動盪,也減少了因失敗會導致的一系列的連鎖反應,為執政之初的司馬師建立一套自己的政治體系贏得了難得的時間。不久,曾為司馬昭軍中司馬(官職)的王儀,在一次與司馬昭的對話中說出了一句招致殺身之禍的言論,這件事情,也成為了後人窺視司馬氏執政時期政治姿態的一個顯微鏡。

司馬文王為安東,儀為司馬。東關之敗,文王曰:“近日之事,誰任其咎?”儀曰:“責在軍帥。”文王怒曰:“司馬欲委罪於孤邪?”遂殺之。(《三國志》卷一)

上述這段話,是司馬昭問王儀戰敗責任的問題,王儀的回答是責任在於軍帥,直接指出了伐吳之役的戰敗責任在於司馬昭用兵及策略上的不當。王儀的的這番回答,在處於執政初期的司馬師、司馬昭看來,是對其權威的挑釁,是會危及到司馬氏在朝中的統治地位的,於是怒而殺之。王儀之死,也向外界傳遞出了一種敏感的政治信號,那就是:司馬師在表面上對戰爭失敗的諸多將領寬容有加,引躬自責,處罰自己的弟弟,然而實際上,對於一切潛在的,藉由伐吳失敗趁機動搖司馬氏統治地位的人和事,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予以扼殺,對於那些蠢蠢欲動、企圖重新奪回執政權利的曹魏宗室,起到了極強的震懾作用。外寬內忌的政治姿態,可見一斑。

外寬內忌—司馬氏亡魏立晉政治姿態背後的真相

左一,影視劇中司馬昭形象

上文提到,曹魏40餘年的政治班底,大都是自曹操創業之時就已跟隨他的一行人,雖然曹丕即位後授意司馬懿有目的性的提拔了一些寒門子弟,但在雙方的力量對比上,相差懸殊,而且這些人大都聚集在司馬氏門下,唯司馬懿為馬首。除此之外,曹魏政治集團再沒有新鮮血液的湧入,加之三國鼎足之勢仍在持續,朝堂之上但凡有大的人事調整、升遷、調動,都會被吳蜀兩國所覬覦,稍有不慎釀成政治風雲,便會給吳蜀伐魏創造機會。基於此,曹魏的40多年國祚時間裡,處於權利上層的,依然是曹魏宗親以及與曹魏有姻親、交往、利益往來的世家大族。到了晚期司馬師執政時,這種狀況仍舊沒有改變的跡象。

在此情況之下,司馬氏亡魏立晉所能依靠的政治勢力,還是在於這些曹魏老臣的第二代乃至第三代,司馬師和司馬昭所要做的,是通過一系列的政治手段,把曾經忠於曹魏的士族、大家,轉化為支持自己取魏而代之的政治力量,並保證他們這些家族之後的政治地位不動搖。司馬昭對於鍾會謀反之後的處置方式,就是這種手段的典型代表。

外寬內忌—司馬氏亡魏立晉政治姿態背後的真相

影視作品中鍾會形象

魏景元四年(263年)伐蜀之役後,鍾會官拜司徒,受封縣侯,在姜維的攢動之下,萌生了不臣之心,企圖據蜀自立。第二年,假郭太后遺命,討伐司馬昭,兵敗被殺。

按理說,鍾會謀反勢必會牽連到其背後仍舊在司馬氏陣營中的家族的,然而司馬昭僅僅是把他的養子鍾毅(鍾會無子嗣,其兄鍾毓之子過繼給鍾會,)下獄處死,沒有追究鍾毓的罪名,對鍾毓的其他兩個兒子,下獄之後不久就被赦免,官復原職。對於這種反叛司馬氏統治的有罪之人,司馬昭在懲罰之時,也是小心翼翼,僅僅是堅決懲誅反叛者本人,儘量不涉及他們的家族,努力維繫著曹魏政治中的原有網絡,並把他們慢慢轉化為忠於自己的力量。

縱觀高平陵之變到鹹熙二年這16年時間裡,司馬師和司馬昭相繼執政,都在一步步經營著亡魏立晉這一終極目標。對於不時出現的反抗、反叛,諸如李豐、夏侯玄之叛,淮南三叛,鍾會謀反等事,無不堅決的鎮壓和打擊,以此彰顯、鞏固司馬氏的統治地位。而其背後,則是對其家族其他成員的優待乃至拉攏,努力保持著這些家族自曹操、曹丕時就已經擁有的社會地位和權利世襲,依靠這些家族的支持或者默許,來實現魏晉禪代的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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