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三舉措”加強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

一是加強部門聯合。近日,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為建設一支專業化、職業化、規範化的社區工作者隊伍提供了政策支持,著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管理規範,理想信念更加堅定、素質結構更加優化、服務本領更加高強、發展渠道更加暢通、幹事熱情更加高漲的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為構建區域統籌、條塊協同、上下聯動、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層黨建新格局,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是加強人員配備。按照精簡高效、科學合理的原則,綜合考慮社區區域面積、社區規模、人口數量、服務功能等因素,科學核定專職社區工作者數量,按每1000名居民不少於1人的比例配備專職社區工作者,居民5000名以下的按照不少於5人配備。新選用的專職社區工作者一般在45歲以下,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政治素質好,綜合能力強。注重選用社會工作學、社會學、心理學、管理學、法律等專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法律援助、醫療衛生、環境保護、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專業社會人才,不斷提升社區專業化工作水平。注重從具有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證書的社會工作者中選聘專職社區工作者。探索從政治素質過硬、群眾基礎好、服務本領強的社區居民、退役軍人中選聘專職社區工作者。

三是加強薪酬保障。實施意見對社區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方面做了具體的指導,將考核結果作為專職社區工作者調整等級、續聘解聘、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專職社區工作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產假等福利,聘用方依法為專職社區工作者繳納社會保險制度。對經區(縣)民政部門審核認定的在社區連續工作滿20年的社區工作者,頒發榮譽證書,並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特殊榮譽獎勵;連續工作滿30年的社區工作者,頒發榮譽證書、獎章,並給予一次性10000元的特殊榮譽獎勵,所需經費由各區(縣)財政承擔。(工資福利科柴榮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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