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疫情,工廠停工兩個月,工資和生活費不發,能申請失業保險嗎?為什麼?

大武漢百事通


在工𠂆(企業)還沒有破產(倒閉)前,可能還不算失業,當地政府可用特事特辦的方法來解決此事的。


柳正倫APC


很遺憾,恐怕不能。

一、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滿1年及以上。

2.勞動者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

①終止勞動合同的;

②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③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④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⑤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⑥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

工廠停工2個月,工資和生活費不發,雖然屬於用人單位未按合同支付報酬,但是你們並沒有解除勞動合同,所以不屬於上述規定給付失業保險金的情況。

建議可以跟工廠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根據上述第2款第⑤項解除勞動合同,然後再申請失業保險金。

具體的事宜,可以諮詢一下你社保所在地的社保局。

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跟繳費年限有關。

1年≤累計繳費年限<5年:最長12個月。

5年≤累計繳費年限<10年:最長18個月。

10年≤累計繳費年限:最長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老萌有個存錢罐


可以的,離職員工是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的,您可以電話諮詢當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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