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溜”不成反打傷疫情防控人員,拘役三個月!

4月8日,務川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嫌妨害公務罪案件,被告人覃某被判處拘役三個月。

“偷溜”不成反打傷疫情防控人員,拘役三個月!


“偷溜”不成反打傷疫情防控人員,拘役三個月!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2020年2月21日11時許,被告人覃某與覃某某(另案處理)、覃某江從小路欲偷偷離開居住的務川自治縣大坪街道某小區時,被正在執行卡口值守任務的某社區幹部冉某某、冉某等人發現並阻止。隨後雙方發生言語衝突,在覃某某推了值守幹部冉某某一把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期間被告人覃某對值守幹部冉某進行抓打致其面部流血受傷,後經其他幹部報警後處警民警將被告人覃某帶離現場。

務川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覃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告人覃某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無前科,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最終被告人覃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來源:務川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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