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高處墜落!合肥金隅大成西苑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 1...

2020年4月6日8時10分左右,江蘇滬港裝飾有限公司在包河區淝河鎮金隅大成西苑工地施工時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又是高處墜落!合肥金隅大成西苑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 1...

在施工現場的高處作業中,如果未採取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不到位、作業不當,都可能引發人或物體的墜落。人從高處墜落,稱為高處墜落事故,物體從高處墜落砸到下方的人,稱為物體打擊事故。

長期以來,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是建築施工領域的重點防範內容。


建築施工領域的高處作業主要有以下5種基本類型


臨邊作業

即工作面邊沿缺少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的高度低於80釐米時的高處作業。

1.在基坑周邊無防護的陽臺、料臺與懸挑平臺上,在無防護的樓層、樓面作業。

2.在無防護的樓梯口和梯段口,在井架、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通道兩側,在各種垂直運輸卸料平臺的周邊作業。

洞口作業

即孔、洞口旁的高處作業。包括在2米及2米以上的樁孔、溝槽與管道孔洞等邊沿作業。若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可能造成作業人員從高處墜落。若物體從洞口墜落,還會傷及下方人員。

1.在建築物樓梯口、電梯口及設備安裝預留洞口(未安裝正式欄杆)等周圍作業。

2.在預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周圍作業。

攀登作業

即藉助建築結構、腳手架、梯子或其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由於沒有作業平臺,作業人員只能在可藉助物上作業,作業難度大,危險性大。

1.在建築物周圍搭拆腳手架、張掛安全網。

2.裝拆塔機、龍門架、井字架、施工電梯、樁架,登高安裝鋼結構構件等作業。

懸空作業

即在周邊臨空狀態下進行的高處作業。其特點是操作人員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作業,危險性很大。

1.建築施工中的構件吊裝,利用吊籃進行外牆裝修。

2.進行懸挑平臺或懸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的支拆模板、扎筋、澆砼等作業。

交叉作業

即在施工現場的上下不同層次,於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在交叉作業中,若高處作業時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運物體散落,都可能砸到下方的作業人員,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1.施工人員在高處搭設腳手架、吊運物料時,地面上的人員在搬運材料。


高處作業安全措施


防護措施

高處作業時的安全防護措施有設置防護欄杆、孔洞加蓋、安裝安全防護門、滿掛安全平立網、必要時設置安全防護棚等。

1.凡是臨邊作業,都要在臨邊處設置防護欄杆,一般上杆離地面高度為1米至1.2米,下杆離地面高度為50釐米至60釐米;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也可在欄杆下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釐米的擋腳板或不低於40釐米的擋腳笆。

2.對於洞口作業,可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設防護欄杆、加蓋板、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

3.進行攀登作業時,作業人員要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攀登,也不得隨意利用吊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攀登。

4.進行懸空作業時,要有牢靠的作業立足處,並視具體情況設防護欄杆,搭設架手架、操作平臺,使用馬凳,張掛安全網或採取其他安全措施;作業所用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技術鑑定合格後方能使用。

5.進行交叉作業時,注意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於上層可能墜落的範圍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層。

6.結構施工自第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電梯進出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米時,應設雙層防護棚。

7.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高處作業。

作業要求

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要嚴格按照要求作業,遇大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1.作業開始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檢查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確認其完好後,方能投入使用;高處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體,應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

2.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診斷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癇、恐高症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懸空、攀登高處作業以及搭設高處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3.高處作業人員應頭戴安全帽,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腰繫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拆卸的物件及餘料、廢料均應及時清理,清理時禁止拋擲。

4.遇六級以上大風、濃霧和大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颱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漏雨、漏電等現象,應立即修理或重新設置。

5.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時,必須經有關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措施,作業完畢後立即恢復;施工中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消除;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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