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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歲?離職???人家早退休了吧?掙分返聘打工錢。直接勸就行了。勞動法勞動局會查你。當然,如果是老丈人那算我沒說!
孤枕男眠2113
69歲的員工,進公司的時候有三種情況,對應的有三種方案:
第一種情況是,在別的單位退休後進入公司,這屬於勞務關係,可按照勞務協議約定的期限,終止關係,沒有協議的,隨時可以通知員工終止。
第二種情況是,以前就是本公司員工,退休之後又返聘回公司發揮餘熱,這也屬於勞務關係,跟第一種情況一樣。
第三種情況是,在本公司一直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員工到了69歲也無法領取養老金,這種情況屬於特殊勞動關係,公司也可以隨時通知員工終止,但公司未繳社保有過錯,造成了員工養老待遇損失,所以公司還是要按照當地規定承擔相應損失的!
員工69歲了還不肯走,也說明公司用人不規範。
吳律師說勞動法
根據題主描述,就怎麼合理合法辭退給出如下意見,並就69歲、私人公司,這兩個重點,給出2點建議。
一、關於辭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只能與其簽訂勞務協議,如簽有該協議,有兩種辭退辦法。
1、協議期滿,可直接辭退,公司不需支付任何補償。
2、協議期未滿,公哥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解除協議,30天后,直接辭退,公司亦不需支付補償。
3、如未簽訂勞務協議。可與其協商解除勞務關係,公司可適當給予一定補嘗,如多支付一個月工資等。
二、建議儘快辭退。公司聘用69歲的員工,雖成本較低,但風險較大!主要來自兩方面的風險。
1、工傷風險。老年員工受其年齡大的緣故,在動作反應、自身體質等方面肯定比不上年輕員工。在工作中萬一出現工傷事故,因不能為其購買工傷保險,那麼事故的醫療費用則需由公司承坦。
2、疾病風險。隨著歲數的增加,人的身體機能也會隨之變弱,在工作期出現疾病甚至病故,公司都會承坦一定的責任。
三、建議為返聘人員購買意外保險。意外保險是社保的補充措施,返聘人因無法辦理社保,但不能保證出現工傷故事!事故發生後該保險能很大程度上減輕公司負擔,且成本不高。
因此,作為公司在對待這個問題上,要當機離斷,儘快辭退。拖的越久,潛伏的風險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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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yang紅哥
膽子真大,這都敢用
感知新模式
做工作,應該離職也必須離職。
三哥小龍
我看不是人家不想離職,而是你們不想給賠償金
藍山咖啡BJ
為嘛要讓人家離職呢!!!!!
久居我夢192399266
N+1
可愛的小蘿莉888
人家養你老啊。
勞動者808182
沒誰非要鼓著誰,你不苛待員工有啥了好好溝通商量,大家能繼續合作就合作,不能了好聚好散該給的給,我相信員工不會賴著你的,相反你又不想賠償給到位又想攆人走,誰也不是軟柿子任你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