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便衣警察》有感!如何做警察?做一個什麼樣的警察?

細讀海巖《便衣警察》這部成名作,吸引我的卻不是那一波三折、曲折離奇的反間諜故事和堅貞浪漫的愛情,而是小說中不時透出的一種思考:做一個什麼樣的警察?

做一個什麼樣的警察?這個問題似乎不該問,也不應屬於討論範疇。大到《人民警察法》有規定,小到入警誓詞有要求,警察作為一種職業,自有它的職業道德和法律約束。但當一個個體,在進入警察隊伍後,面對紛繁複雜的社會狀況、比常人接觸更多的社會陰暗面,承載了更大的社會責任和工作壓力,心靈層面難免會有偏差,難免會有牢騷,會有疑惑。這時,“做一個什麼樣的警察”會成為一個警察基本的心靈拷問。

讀《便衣警察》有感!如何做警察?做一個什麼樣的警察?

《便衣警察》中主人公周志明出獄後,刑警隊長馬三耀交給他一封父親留給他的信,那信上飽含了一位父親在臨終前對兒子的深情渴望和諄諄教誨:“正直,是做人,特別是一個共產黨員、一個公安人員最基本的品德,這也是唯一能使我在將要離開你的時候感到寬慰和放心的地方,因為我知道,一個立身正直而無旁顧的人,他一生都會是快樂的。

“有人說,太重感情的人成不了一個出色的公安人員。而你偏偏從小是一個很重感情的孩子,不過爸爸卻覺得這恰恰是你的長處,是你將來爭取成為一個出色的公安人員的性格基礎,因為公安工作是最能夠把個人對黨對國家對人民對同志的愛,直接體現在職務上的工作。孩子,重感情不是壞事,只要不失之偏頗就好。我想,對黨和人民的愛,也許就是一個公安人員責任心的魂與源吧。”

讀《便衣警察》有感!如何做警察?做一個什麼樣的警察?

看到這段,我流淚了。不光是被那偉大的父愛所感動,還有對一位旁觀者然直言警察精神之源的敬意。在物慾橫流的今天,在形式大於內容的各色政治學習之後,留給人們的更多的是走過場、沒印象,信仰和精神層面的追求當然無存。

這時候,回頭來看《便衣警察》。

小陸信奉的格言是:公安人員就是會說的工具,偵查員不承認感情,只承認理智。可作為一名人民警察,真的不需要感情?不需要獨立的判斷力而只要執行力嗎?

讀《便衣警察》有感!如何做警察?做一個什麼樣的警察?

仙童山誘捕行動失敗,特務徐邦呈逃脫,公安局代表甘向前把責任一股腦地推給周志明。科長段興玉覺得真正的責任在於審訊和指揮失誤,不能怪罪於偵查員。在和大陳講給公安部寫信反映情況時,段興玉科長說:“我怕的是,連咱們這個最講究認真的部門裡,也找不出一個認真的人了。工作上有什麼毛病,出了什麼事,只要牽扯了頭頭兒,就沒人願意出來說說話,較個真兒,大家都在糊弄,糊弄誰呢?還不是糊弄國家!”

這和我們當前的很多現象多麼相像啊。報喜不報憂,唯上不為下,涉及到領導的事,就沒人敢說話,更別說提意見。忠誠,究竟是忠於法律還是忠於某個人?“做一個什麼樣的警察”才能是合格的、問心無愧的呢?作為公安機關的領導,應當樹立怎樣的標杆來引導下屬?

讀《便衣警察》有感!如何做警察?做一個什麼樣的警察?

《便衣警察》中段興玉與紀真處長一席話可謂一語中的:“我們應該怎能看待和要求我們的偵查員?是要他們機械地服從上級,交辦什麼完成什麼,成為上級的附庸,成為一個沒有頭腦和情感的機器人,還是鼓勵和扶持他們的熱情和主觀能動性,幫助他們建立對國家對人民的責任感?從這一點看,我覺得周志明的死認真倒是一種難能可貴作風了。……我們就得告老引退了,你想過沒有,究竟是什麼樣的年輕人接我們的班才讓人放心呢?”

“幾度風雨,幾度春秋,風霜雪雨搏激流。”二十五年前,當《人民警察法》還沒頒佈、還沒有入警誓詞的時候,在“嚴打”結束、“四化”建設開始提速時,海巖在他的第一部長篇小說《便衣警察》,對“做一個什麼樣的警察”進行了思考和剖析。不難看出,他是有自己的答案的,也是對今天的我們善意的提醒,那就是:做一個正直、認真、對人民充滿愛、對黨和國家負責任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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