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天生跛腳,用人單位拒絕錄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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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的缺失,是後天無法改變的,在工作或生活中遇到因缺失產生的影響,過去就好。企業因為跛腳而不去錄用也會有企業的考慮,比如身體在崗位無法勝任,招聘的是形象服務崗等,甚至也有可能就是缺陷的歧視,但這有如何?還是要放平心態,不要將工作吊死在一棵樹上,這家拒絕了,可以去尋找下一家公司,畢竟現在的職場還是惡劣競爭和各類鼓勵用功情況同存的時代,國家也給企業給到了很好的殘疾人用功補貼,也有很多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為身體有缺失的人提供了很多很好的就業機會。

所以,不糾結於此,多去尋找更多的就業機會,以後我也會在工作之餘給天南地北的朋友分享更多的招聘信息,希望對找工作困惑的朋友有幫助!


蔡盼盼1988


很榮幸能夠回答這個問題,分享一下我個人的觀點:

第一、天生跛腳是單方面個人問題,而到單位應聘是雙方選擇的問題。你選擇了單位,也需要單位選擇的你,這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基本條件。

第二、直面自己的缺陷。在看到企業的招聘簡章時,應該認真閱讀招聘的條件和崗位需求,防止過了筆試,而過不了面試耽誤彼此的時間。

第三、真誠對待工作。在應聘時,和企業說明自己身體的實際情況,以及自己對所應聘崗位的認知,勝任的程度,降低企業對你能力的懷疑,必要時可以實際展示,爭取更多的任職機會。

第四、三十六行,行行出狀元。根據自己實際情況,自己的腳不方便,可以選擇一些走路或者腳運動不多工作崗位面試,比如說:電腦畫圖、聲樂教學等等。更加有利於發揮自己的優勢,以便更快獲得工作機會。

綜合以上四點,面對現實,發揮優勢,盡我所能,相信一定能早日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謝謝!


山裡頭


被歧視,是不對,但也是小部分,個人覺得,:1、個人能力是否達到用人單位標準。2、是否能給公司帶來效益。不管是個人還是公司都是為了掙錢,如果真的有價值,我相信會有很多公司爭搶,其次如果能力一般,沒有被錄取,不能完全認為是被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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