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自己原著?《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權

撰文 | 宮照華

雖然勝訴和敗訴的結果都在近兩天公佈,但天下霸唱對《鬼吹燈》版權的維權案件已經持續了多年。2015年,天下霸唱對《鬼吹燈:牧野詭事》一書提出侵權上訴。2016年,鬼吹燈再次捲入《摸金校尉》一書與影視改編的糾紛,被玄霆公司起訴,經一審、二審後,最終判決鬼吹燈需承擔110萬元的連帶賠償責任。

侵权自己原著?《鬼吹灯》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权

天下霸唱,本命張牧野,“鬼吹燈”系列作者。

為何《鬼吹燈》的版權糾紛如此複雜?這要從天下霸唱最初與起點中文網的簽約說起。

2005年,天下霸唱開始創作《鬼吹燈》系列,最初發表於“天涯論壇”,之後的所有章節則在玄霆公司管理的起點中文網上發表。截至2008年,天下霸唱在起點中文網上更新了236章《鬼吹燈》。但是作為該系列故事與世界觀架構的創造者,天下霸唱卻並不是“鬼吹燈”這一系列的版權擁有者。

在2007年的時候,起點中文網與天下霸唱簽訂了一紙合同。該《協議書》規定,天下霸唱將《鬼吹燈》故事的所有版權出售給起點中文網。也就是說,天下霸唱如果要繼續寫《鬼吹燈》世界的故事,必須與起點中文網商榷,並交由起點中文網獨家發表,而起點中文網則可以將作者《鬼吹燈》系列的版權、影視改編權以及相關署名授權給第三方。起點中文網為此付出的代價僅是版權買斷的10萬元和《協議書》中規定的40%的影視改編收入分成。

但在這之後,隨著《鬼吹燈》系列的暢銷,市場上開始出現了大量的同人作品。這也是為何很多讀者困惑天下霸唱之後的創作質量愈發下降的原因。天下霸唱本人所創造的《鬼吹燈》故事只有8本書,其餘是同人作者在“鬼吹燈世界觀”內進行的二次創作。但是在出版的時候,出版社依然沿用了“鬼吹燈”的IP,並且在出版署名時,會將天下霸唱的署名做得比同人作者的署名更加醒目。

侵权自己原著?《鬼吹灯》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权

《鬼吹燈:鎮庫狂沙》,其實該書與天下霸唱並無關係,同人作者為御定六辰。但可以看到在封面設計上,出版社依舊將“天下霸唱”的署名放在最顯眼的位置。

而之前引起糾紛的《鬼吹燈:牧野詭事》,情況又有些不同。

《鬼吹燈:牧野詭事》雖然由天下霸唱本人所寫,但在交付出版社時,出版社修改了小說內容並以“最新修訂版《鬼吹燈》”為宣傳語開始發行。無法接受出版社擅自修改內容的原作者於2015年將出版社告上法庭。今年4月22日,終審宣判才終於有了結果,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定出版社應該賠禮道歉,並賠償天下霸唱精神損失費與合理支出5.3萬元。

嚴格來說,《牧野詭事》並不屬於“鬼吹燈”的故事系列,但因為打上了“鬼吹燈”的標籤,讓天下霸唱成為違反當初協議合同的一方。而且,由於《牧野詭事》後來又被改編成電影,玄霆公司便將愛奇藝一道告上了法庭。

同時涉入糾紛的還有《摸金校尉》一書。這本書是天下霸唱創作的新系列,書名中並沒有使用“鬼吹燈”一詞,但由於書中的主要人物胡八一、王胖子、大金牙依然來自於“鬼吹燈”系列,因而也被玄霆公司認定為侵權行為。起點中文網認為,既然已經簽訂合同,作者就無權自行創作“鬼吹燈”的續集或外傳,除非得到起點中文網的授權。

而起點中文網卻可以將“鬼吹燈”的IP授權給任意一方進行同人創作或者影視改編。

在敗訴的這個案件中,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認為,天下霸唱在《摸金校尉》一書中使用的三個主人公並不構成侵權行為。“被控侵權圖書有自己獨立的情節和表達內容,因此不構成對原告著作權的侵犯”,而天下霸唱作為原著的作者,也有權使用自己原著的要素,創作出新的作品。

然而,《摸金校尉》在圖書宣傳時,卻出現了“尋龍訣”的字眼。而《尋龍訣》是根據《鬼吹燈》系列改編的電影,在這件事情上,《摸金校尉》涉及引入誤解的虛假宣傳,由此判定天下霸唱侵權,被判賠償玄霆公司90萬。

侵权自己原著?《鬼吹灯》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权

摸金校尉書封圖,從中可以看到“尋龍訣”的電影宣傳。

天下霸唱的版權案雖然告一段落,已經產生法律效力的合同雖然不平等,但也無法忽略。值得注意的是“鬼吹燈”系列糾紛給創作者留下的一些警惕。勝訴所獲5.3萬與敗訴需付110萬元的巨大懸殊,多少體現了一些目前知識產權維護上存在的不足。另外,對於大量網絡文學創作者而言,這種不平等的版權合同幾乎是一種普遍現象,通過一筆廉價的資金買下著作的所有版權,而後藉助改編與授權獲取利潤。但大多數作者無力反抗這一點,最終隨著作品暢銷,也就形成了更復雜的商業糾紛。

(實習生吳俊燊對本文亦有貢獻)

作者|宮照華

校對|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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