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檢察院對未成年人進行臨界預防,幫助“迷途”少年歸航

“我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以後一定要遵紀守法,認真學習,再也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了。”這是商洛市山陽縣檢察院未檢檢察官對“臨界”未成年人小張(化名)談話時,其自己感到慚愧而有感而發。

近日,山陽縣檢察院對一起盜竊案件中的一名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進行臨界預防,赴其就讀學校進行當面訓誡,並與校方就後期具體幫教事宜進行溝通落實。

小張現年15週歲,其在2019年夥同陳某某盜竊他人摩托車一輛。因小張實施犯罪時未滿16週歲,公安機關未將其作為盜竊罪嫌疑人立案處理。承辦檢察官審查後認為,案件中“觸法少年”小張雖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其辨別是非、自我約束能力較差,法治意識淡薄。

因此,承辦檢察官對小張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訓誡談話。談話中,檢察官對小張耐心講述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使其明白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堅決不能做,告誡其要認真吸取教訓,提高法律意識,切不可再次重蹈覆轍。

臨界預防主要是指對具有較大犯罪危險性的未成年人,積極開展犯罪預防和幫教監督的特殊工作。將犯罪預防工作往前延伸,變事後幫教為事前預防。實踐中,具有較大犯罪危險性的未成年人主要是指: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因違法犯罪情節輕微,被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人;未達刑事責任年齡而不負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的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可能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好比成長中的樹木,因周圍環境、家庭教育等原因有時會偏離方向,其成長的種種可能性法律給了他們迴歸的空間。下一步,山陽縣檢察院將加強與學校及監護人的溝通聯繫,堅持定期跟蹤回訪,確保臨界預防幫教取得實效。(周京 記者 李煜)

(LJ)

山阳检察院对未成年人进行临界预防,帮助“迷途”少年归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