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十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局、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工作力度,对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遏制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现公布第十批典型案件。

【案例一】

衡水浩全商贸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

根据群众举报,衡水市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衡水浩全商贸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销售防护用品存在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因涉嫌刑事犯罪,衡水市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

【案例二】

衡水圣舒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违规发布虚假广告案

根据群众举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依法对衡水圣舒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违规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5万元。

【案例三】

衡水金牛特种板材有限公司违规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案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衡水金牛特种板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使用超期未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

【案例四】

景县青兰保民蔬菜店违规销售过期食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青兰保民蔬菜店开展调查。经查,该蔬菜店存在违规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蔬菜店罚款5万元。

【案例五】

衡水昊成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从非法渠道购进一次性医疗器械案

根据群众举报,枣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衡水昊成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衡水昊成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用一次性口罩的行为,枣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罚款3万元。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查处。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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