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顏景獻 見習記者 於彥鵬 通訊員 朱書波
為全力破解執行案件中“找人難”困局,近日,安陽市文峰區法院巧用執行聯動協作機制,最終查找到被執行人,助力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2010年9月底,被執行人安陽某有限公司稱急需用錢,向劉某借款20萬,並出具借條一份,申請人劉某多次向被執行人安陽某有限公司要求償還本金及利息,該公司均稱無力還款,劉某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起訴到法院。2015年12月份,法院判決安陽某有限公司在判決生效十日起償還借款20萬元及利息,但是該公司依然稱無力還款。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開始該公司表示願意積極與劉某協商,後因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無法查找到變更後的法人下落。該公司便開始拒接法院人員的電話,即便偶爾接聽也不積極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為確保順利執行案件、切實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法院通過與電信部門查詢到變更後法人的身份信息,並多次到其家中尋找,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文峰區法院執行協作機制建立以來,初步形成了“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切實解決執行難工作格局,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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