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人們該好好學習《廣告法》了!

“創辦一年,成交量遙遙領先”

無論是在電梯、地鐵、還是電視廣告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句廣告語

但最近就是因為它

瓜子二手車被罰款1250萬!


廣告人們該好好學習《廣告法》了!

這句廣告語的起始時間

2015年8月—2016年9月

當時瓜子二手車成交量85874輛

而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同期交易量為442878輛

人人車為92375輛


廣告人們該好好學習《廣告法》了!

也就是瓜子並沒有“遙遙領先

廣告語與實際嚴重不符

涉嫌違反《廣告法》

4個字1250萬,平均一個字就300多萬

不少網友吐槽:現在瓜子二車是罰款遙遙領先了

所以文案寫手們

下筆前要三思而後行啊

千萬不要為了要在市場中脫穎而出

而違背了嚴格的廣告法

“最”系列:

最佳,最優秀,最好,最高,最高級,最高端...

“一”系列:

中國第一,世界第一,全網第一,全國第一,銷量第一,唯一的...

“級”系列:

國家級,世界級,宇宙級,亞洲級,全球級,國際級...

“首”系列:

首個,首選,首發,首席,首選,全國首家...

“品牌”系列:

大牌、金牌、名牌、領袖品牌、世界領先、遙遙領先、領導者、締造者、領先上市、巨星、掌門人、至尊、優秀、資深、領袖、之王、王者、史無前例、前無古人、永久、萬能、祖傳...

像這樣的極限詞

除非你有相關證明說是達到極限的資格

不然肆意使用極限詞

都算是發佈虛假廣告

將被處以行政處罰

現在不止是廣告

每週都會有大批公眾號等自媒體被違規禁言、罰款

儘管新廣告法已經實行3年了

但依舊有不少運營者不瞭解廣告法的具體固定

在違法的邊緣試探

希望每一個廣告人都要熟記並背誦《廣告法》

千萬不要“踩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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